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9 10:12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科 【字体:  

 

巴中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年度检查工作的安排,巴中市民政局将对市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年度检查工作。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社会组织所填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现将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对象

2019123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20196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

按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2019年度年检时间从202061日起至2020831日止。

三、年度检查的办理方式

为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对2019年度年度检查实行网上年检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改革试点,鼓励社会组织优先选择网上年检。

参加网上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应于2020815日前登录四川省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网上填报系统,链接http://221.237.160.200:8082/scsxcms/member/shzzLogin.jspx用户名: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wt_NJTBsc_MZT2018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系统于61日至815日期间开放。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4《社会组织年检申报操作指南》。

参加线下年检的社会组织,将年检资料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送市民政局接受年检。所提交的年检资料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书(纸质3份)、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并参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年检工作做法,本次年检不需要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提交审计报告。

四、年度检查的相关要求

1.年检工作报告书。参加网上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通过四川省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网上填报系统进行填报打印;报告书应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监事签字盖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将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2.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业务主管单位要与市民政局加强联络协调,严格把握年检标准,及时结合行业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和监管意见并签字盖章。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情况、年检材料如有异议,要及时协商解决,也可协同现场督查。

3.年检结果应用。为提高年检的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结论。年检结果将通过《巴中日报》和“巴中市民政局公众网”予以公示。

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以及给予警告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社会组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给予以撤销登记的处罚。

 

附件:附件1- 社会组织年检的结论和标准.docx

附件2 -社会团体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范本).doc

附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范本).doc

附件4-社会组织年检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5-全市性社会组织主管单位统计表.xls


 

 

年检联系人:鲜韵然

联系电话:0827-5282086

qq邮箱:493187972@qq.com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8号(巴中市民政局A1楼社会组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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