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巴中市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巴中市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巴中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公众可登录巴中市民政局网站进行查看,网址:http://mzj.cnbz.gov.cn/。根据具体情况还将采用报纸、电视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
      纳入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统一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巴中市民政局(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巴中市民政局办公室领取《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也可在巴中市民政局网站(mzj.cnb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目前,巴中市民政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详见附件2。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巴中市民政局
        受理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8号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5260774
        传真号码:0827—5260530
        (五)收费标准。
      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救济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巴中市民政局办公室,通讯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8号,邮编:636000。
    (二)行政复议
    巴中市人民政府,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邮编:636000。
    (三)行政诉讼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74号,邮编:6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