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2 16:47信息来源:救助科 【字体:  

各县(区)民政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

按照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要求,各地要在日常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动态监测信息、部门推送信息,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在12月底前,即时组织开展排查走访,特别是要对城市中生活的困难群众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分类建立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鳏寡孤独等重点群体监测台账,通过“大数据监测+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监测对象生活状况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和救助需求,在1月10日前完成建立“一户一册”困难群众监测和需求台账,及时分类实施救助帮扶。

二、及时足额兑现资金

要加强资金筹措和调度,统筹使用好中央、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在2024年1月31日前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民政服务管理对象1-2月各类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对新审核确认的低保对象,要尽快发放资金,满足困难群众过节需要。要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根据乡镇(街道)人口数量,按不低于人均2元的标准在1月20日之前将资金预拨到位。

三、开展集中走访慰问

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元旦、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安排,在春节前统筹开展集中入户走访慰问,对本辖区内的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要全覆盖走访慰问,每人发放米面油、棉衣棉被等价值不低于500元的“爱心年货大礼包”;对掌握的有救助需求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要及时针对性给予救助帮扶,可给予米面油或御寒物资进行慰问。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春节前,市级民政部门对县(区)民政系统部分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众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走访慰问,了解和掌握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联动发挥救助帮扶作用

开展“向阳而行·益起助困”暖冬行动,倡导慈善组织、个体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结合“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要严格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一事一议”先行救助机制,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及时给予救助。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帮扶家庭和帮扶干部作用,加大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在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心理监护等方面的关心关爱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和给予帮助。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救助政策覆盖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年老体弱、残疾、失能、鳏寡孤独等群体,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五、强化应急救助物资保障

扎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与财政协调,加强资金调度,规范采购程序,根据排查情况筹齐备足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物资。密切关注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随时做好物资调拨准备,确保救助物资、救助资金用到实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巴中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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