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巴中市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巴中市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巴中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公众可登录巴中市民政局网站进行查看,网址:http://mzj.cnbz.gov.cn/。根据具体情况还将采用报纸、电视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
纳入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统一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巴中市民政局(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巴中市民政局办公室领取《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也可在巴中市民政局网站(mzj.cnb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目前,巴中市民政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详见附件2。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巴中市民政局办公室,通讯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8号,邮编:636000。
(二)行政复议
巴中市人民政府,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邮编:636000。
(三)行政诉讼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巴中市恩阳区大道容邦·柏润园旁,邮编:63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