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22 10:06信息来源:社会事务科 【字体:  

李玉生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薄养厚葬不良风气的建议》(第19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以各级党政为主导,全面推动我市农村殡葬事业健康良性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市、县(区)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农村殡葬事业发展,将农村殡葬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殡葬一线进行广泛调研,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殡葬设施投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同时,报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开展农村违法违规私建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启动召开多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划清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制定了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分工协作,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全面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精心编制农村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出台《巴中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地按照每个县(区)建有1所殡仪馆、1处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骨灰堂和1处节地生态安葬区,规划内乡镇建有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村划定1处集中安葬点的基本要求,制定殡葬设施发展和建设规划,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村火葬区火化率有大幅度提升,节地生态、低碳环保等丧葬新风尚为绝大多数群众所接受。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科学编制了我市“十四五”农村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重点是针对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等问题,借力乡村振兴,利用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和精准脱贫项目同步实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按照“先城后乡、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和边远乡镇至少建成1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在总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扩面。目前,全市“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28处,已建成投用8处。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村殡葬设施建设投入。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农村殡葬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中央、省级层面逐年提高下拨我市农村殡葬事业发展资金幅度,专门用于全市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设备的环保标准化改造工作,并连续三年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加强督查落实。同时,市民政局积极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行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巴中市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将基本惠民项目由四项扩大至六项,明确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可给予不低于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出台系列惠民殡葬实施政策,较好地推动了我市农村殡葬改革事业发展。

(二)坚持以整治违法为导向,切实加大农村殡葬工作治理力度。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明确将基本农田、公路两侧和城镇周边拆迁坟墓集中安葬点等区域纳入重点排查,对专项摸排后仍顶风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列入重点整治。对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活人墓作拆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整治。对占地面积大、户主为党员干部的大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予以集中整治,拆除硬化部分建筑,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二是坚持疏堵结合。整治中,结合违规现象的历史成因、民情风俗,做到既态度坚决又要实事求是。坚持做深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不搞“一刀切”,有效地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同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有效防止了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传播蔓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巡查,加强对农村、城镇周边拆迁坟墓集中安葬点的管控力度,不定期组织殡葬执法队进行巡查,改进群众劝导方式,制止违建墓葬。加快殡葬项目建设,大力治理散埋乱葬,强力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落实,确保逝有所安。对带头进行正面宣传和家庭困难群众及自愿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费用减免或加大奖补力度,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坚持以舆论宣传为抓手,积极营造厚养薄葬和乡村振兴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强化阵地宣传。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社工服务站、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开展绿色殡葬宣传进社区活动。发动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返乡大学生等组成志愿服务小分队,常态化开展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等移风易俗宣讲1000余场次。发布“拒绝薄养厚葬”等公益广告200余幅,在村镇设立制作文明节俭宣传栏、移风易俗文化墙、村规民约展示墙,潜移默化启发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同时,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天堂信箱”、“思念墙”等各类免费公益活动,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宣传,引导广大村民主动融入殡葬改革大局,自觉树立文明低碳祭祀理念。二是强化网络宣传。坚持以“仁孝四川·绿色殡葬”为主题,加强节俭治丧、惠民殡葬、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等宣传,大力营造厚养薄葬和乡村振兴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介优势,积极引导广大村民通过网络祭奠平台寄托哀思。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在全省率先开展民间殡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引导其成为依法治丧的明白人、文明治丧的宣传人、移风易俗的引领人和革陋习树新风的带头人。此举得到国家民政部和省厅肯定转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和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入,目前,广大村民在殡葬观念上已发生了明显变化,殡葬事业取得了可喜进步,但由于受殡葬法制还不够健全和传统陋俗根深蒂固等因素影响,我市广大农村在殡葬管理和服务上还存在着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殡葬一线从业人员力量相对薄弱,殡葬执法力量全面向农村辐射延伸亟待加强;二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部分群众对摸排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整治硬化大墓、活人墓相关工作难度较大,百姓情绪反应较为复杂,需持续加强引导;三是对城(乡)镇周边拆迁坟墓集中安葬点建设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还缺乏必要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绿色、环保、生态殡葬的宣传指导力度,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村民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道德银行,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殡葬用品市场等方面的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及殡葬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力度。利用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引导广大村民转变丧葬观念,提高参与绿色殡葬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开展殡葬违法违规巡察整治,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死角。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常态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跟踪整改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强力推进在建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殡葬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维护管理、保障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提供优质丧葬服务,切实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及时总结农村殡葬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着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全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您提出的建议切合我市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具有很好的借鉴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殡葬管理工作中切实加强研究和吸收借鉴,进一步出台殡葬利好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农村殡葬管理和服务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批评、建议和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巴中市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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