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岗位。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创新救助模式,对低收入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通过技能培训,设立社会救助服务公益岗位34个。选择2个城市社区、2个村、2个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开展“物质+服务+就业”救助新模式。
二是主动发现。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服务公益性岗位与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协同合作,实现救助需求发现、救助事务代办。自试点以来,走访排查困难群众5000余人次,代办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200余人次,转介及代办申请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400余人次。
三是优化服务。建立代购代办、助浴助洁、送医等“8+N”服务清单“三账”,实行“责任制+销号制”帮扶,为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今年来,开展探视探访1700余人次,助餐助洁1300余人次,惠及困难群众30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