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民政局三举措实施绿色惠民殡葬

发布日期:2024-09-25 10:01信息来源:通江县民政局 【字体:  

降减收费服务事项,凸显殡葬公益属性。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来,通江县累计下调殡葬收费项目69个,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4个,增加免费服务项目2个,为90户丧属减轻丧葬费27万元,较整治前治丧群众平均支出降低15%以上(治丧群众整治前、整治后人均支出分别为1.8万元、1.5万元);为治丧群众减免绿色殡葬惠民费用2.5万余元,惠及10个逝者家庭;推动8名逝者采取节地生态安葬,发放生态安葬奖补金1.2万元。每场丧属悼念活动费用支出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丧属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提高殡仪服务质量,突出殡葬服务属性。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改扩建县殡仪馆、新建火化炉、启动殡葬数字化平台和开通96444群众殡葬专线等,为群众守灵治丧事宜提供舒适环境和便捷服务。在规范服务收费方面:县发改局印发《关于通江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公益性公墓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对殡仪延伸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丧户可点单消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亲民惠民。在殡葬行业管理方面:积极发挥县殡仪馆的行业示范及引领作用,通过召开自律座谈会,签订殡仪服务承诺书等形式,对民间殡仪服务从业人员和机构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教育。

扩大减免对象范围,彰显殡葬为民属性。在原来特困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群享受殡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突破户籍限制,扩大为非通江县户籍但在通江县境内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驻通部队现役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全日制在校学生、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和经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无主遗体;在通江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非通江户籍人员,与驻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由通江县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儿童,出生后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婴儿;遗体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纳入基本减免服务对象,进一步彰显了殡葬为民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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