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扎实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日期:2023-07-14 10:36信息来源:平昌县民政局 【字体:  

今年以来,平昌县紧贴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发展需求,扎实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有活力、更有实效、更有温度。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分管副县长专题研究,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低保办、福利和儿童保障股、养老服务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印发《平昌县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县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时间、任务和要求。

紧盯腐败问题,逗硬开展治理。一是落实备案制。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对登记备案的192名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全部进行全覆盖入户调查,重点核查有无违规纳入救助范围的情况。二是成立入户小组。为防止城乡低保复核工作“走过场”,督导各村(社区)成立了以镇(街道)联村领导为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副组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纪委委员、驻村工作队成员等为成员的入户小组,负责在册低保、申请低保人员的入户核实工作。三是下放审核权限。印发《平昌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救助(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提升救助效率。

围绕农村低保,实施综合治理。一是防止“漏保”。定期与医保、卫健、应急、残联、乡村振兴等多部门开展数据交叉比对,下发各镇(街道)重点人员信息2500多条,通过入户摸排,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25人。印发《平昌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进村入户走访摸排,核查辖区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动态调整保障人员和保障标准,新增低保对象1010户1846人,累计支出低保金8023万元。二是防止“错保”。以检察机关反馈线索、不动产登记信息、财供人员信息、社保金领取信息、机动车登记信息等为重点,全面核实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清退“人情保”“死亡保”“在刑人员违规享受低保”“经商办企业、财供人员”等明显不符合条件对象1356户3752人。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救助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有效降低了基层救助经办人员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和行政风险。三是及时公示公开。推进城乡低保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督促全县393个村(社区)及时公示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基本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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