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普查

发布日期:2009-10-26 09:02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日前,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平昌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此次普查按照“宣传动员、普查清理、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实施,普查对象为已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普查方法主要采取分片包干、集中审核的办法,由县低保办与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组成9个低保普查小组对全县6295户16928人城市低保对象和18885户56356人农村低保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和核实。普查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执行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情况。普查重点主要为城市低保对象中的B、C类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中除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外的其他对象。普查目标是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等非正常现象。同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做到“应退尽退”。

通过普查,将切实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着力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

(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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