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侄子教育问题求助

信件编号: 20231123104913493 来信时间: 2023-11-23 10:13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彭****
内容: 政府领导:我侄子现年12岁,在巴州区3小读书,侄子父亲与他母亲在他1岁半就离婚,他父亲在他2岁时就离家出走至今未给家人联系也未承担任何抚养责任,他母亲离婚后又与前夫复婚,也没有承担任何抚养责任。侄子从小就是我父母亲代为照管,现孩子大了两个老人73岁了无力照管及教育,孩子大了是叛逆期还是教育问题现在孩子身心我认为非常扭曲老人无法教育,在家砸东西、骂人、两个老人已身心疲惫及身体原因已无法照管,照此下去两个老人会活活气死。我本人已在深圳打工,由于孩子户口原因无法在深圳读书而无能为力。在经济方面一直在支持但教育方面无能为力。孩子父亲我一直求助警方查找未果,只知道未死亡有在广东佛山一带,但找不到。现寻求政府给与帮组。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不至于以后成为社会垃圾给社会造成负担,现寻求政府给予帮组作以下几点建议。 1、要他母亲承担抚养责任或通过政府渠道找到他父亲回去承担抚养责任,对于此问题是否可采取行政处 理。 2、是否有封闭学校给予教育并由政府给予资助。 孩子是可怜的,错不在孩子,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毕竟会成为社会负担。 恳请政府给予帮组及支持,在此感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3-11-27 16: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现将你来信咨询“关于侄子教育问题求助”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第24条”“118条”等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也应履行监护义务、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告。我局特安排该名孩子属地巴州区民政局调查摸排,该局协调户籍地政府和村(居)委会,进一步加强对该未成年人的跟进服务,给予其生活学习充分保障,若符合民政救助相关政策可纳入相关保障。关于孩子父亲失联等问题,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查找核实,孩子的教育问题,建议向教育部门咨询。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督促巴州区民政局加强监督指导,要求孩子母亲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若你还有其他方面需求可致电福利和儿童保障科咨询,联系电话:0827-5260048。

    希望我们的回复对你有帮助,感谢你对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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