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工作的函》(巴市经信函[2021]16号),我单位现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
见附件。
附件:巴中市民政局(机关)往来款项清理表.xlsx
巴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