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8-07-31 14:41信息来源: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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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市民函〔2018164

巴中市民政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周海洋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水平创新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地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尤其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新型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水平创新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经认真办理,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巴中城市社区建设情况

(一)规范社区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十二五”以来,先后出台了多项意见方案等规范城乡社区建设,2012年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城乡社区布局及规模,2012年末《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基层社区建设,2013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筑牢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等,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全市社区建设尤其是城市社区阵地建设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多种服务功能配套的“1+N”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新区、旧城居民区、农村社区要分别规划建设不低于2000、1000、5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和10000、5000、2000平方米的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及活动场地。

(二)稳步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丰富社区自治方式。全面完成全市2243个村、423个社区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建立巴中“数字民政”信息综合平台,逐步完善全市三县两区村(社区)基础信息、村(社区)干部信息、工作用房与公益性服务设施,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有助于村()民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村()民委员会服务能力和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水平。充分发挥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等在社区自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了“1+3+N”“一强四治”“一核多元共治”等社会治理模式,实现了“道德银行”“道德超市”“村政学院”等基层治理机制创新。

(三)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深入开展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民发〔2014194号)要求,2013年我市制定每年建成11个三星级城市社区的目标,2016年我市制定每年50个村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末,我市共有100个农村社区完成了社区建设试点和55个城市社区完成了标准化建设。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别为100万元、170万元、140万元、130万元。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资金总额220万元,其中:市级160万元。平昌县10万元(同州街道信义社区10万元)、南江县40万元(南江镇红塔社区、燕山乡燕山社区20万元)、通江县10万元(空山乡中坝社区10万元),市级资金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及恩阳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县社区资金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更新。将城乡社区建设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投入,有关部门整合使用有关项目资金,“捆绑式”向城乡社区建设倾斜;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

(四)提升村(居)干部素质,搭建多元共治平台。历年来,我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全市村(居)干部对社区建设、村(居)委换届等情况进行培训,为全市各社区输送大量新鲜血液,大大增强了村(居)干部能力,壮大了基层工作者队伍。与组织部、其他业务部门及我局内部各科室相协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村(居)务公开,确保微权力阳光运行。《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季、每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在具体工作中,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相对固定的有规律的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布。对群众关注的如享受低保、医疗救助、困难补助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员名单、救灾款物的发放名单等,应至少在公开栏公布30日以上。对长期享受有关政策的人员,应在公开栏长期公布或定期间隔(半年或一年)公布(每次不少于30天)。我局根据巴中实际下发了《巴中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确保村(居)务公开及时有效,各县区结合工作完善相关准则确保基层社区运行公开透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协调配合,促进社区建设多元化。加强社区建设各项政策性文件出台,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将社区建设纳入统筹监督,各区县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强化财力物力保障,将城乡社区阵地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各类社区的规范管理

(二)争取专项资金,确保社区建设落到实处。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三)完善各项机制,保障基本社区服务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巴中市民政局

2018年728

(联系人:王雯静;联系电话:1898029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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