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巴中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至今,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每年每人2200 元,提高到每年每人3100元,增长40%;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3.2 亿元提高到6.9亿元,增长1.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00元,特困人员救助对象14800人,年支出特困人员救助金7800万元。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经与市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共有9038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已脱贫52760人、未脱贫376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