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于印发《巴中市廉洁社会组织示范创建指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16:45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巴市民政〔2016〕13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巴市民政〔2015〕173号)要求,开展好廉洁社会组织示范创建,实现廉洁导向化、监督体系化、运行规范化、查处精准化、组织品牌化,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制定本标准。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廉洁社会组织示范创建,为全市社会组织树立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理、廉洁履行职责的优秀样本,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的提升,有力推进廉洁巴中建设。
二、创建内容
(一)规范内部管理
1.组织机构健全。凡批准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必须设置纪检委员或纪检委员会,相关社会组织设立有监事会、秘书处、财务处、会员部等三个以上工作机构,有专门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专业财务人员。
2.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社会组织制定有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有完善的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党组织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会员大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制度、理事会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办事机构规章制度、档案证章管理规定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等。
(二)科学民主决策
1.决策机制健全。相关社会组织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配套健全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决策,机构领导选举、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完善规范。
2.严格责任追究。相关社会组织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完善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细化机构领导责任,及时对决策过错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廉洁透明运行
1.工作规范透明。相关社会组织规范开展工作,在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交往中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及时向社会公示机构领导选举、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事务公开面到达100%,会员知晓率达到100%。
2.模范遵纪守法。相关社会组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社会组织公约,承接项目等工作全过程依法依规进行,无吃拿卡要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榜样。
(四)防治腐败行为
1.内控机制健全。相关社会组织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项目工作廉洁风险防控为抓手,深入查找梳理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洁风险点,针对性制定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对机构财权、物权、人权等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重点防控、分类监管,构建起覆盖机构运行管理全过程的防治腐败长效机制。
2.监督渠道畅通。相关社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推进事务信息公开,设立专门邮箱和热线电话,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明确专人及时受理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机构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的反映和投诉,依法依规追究违规违法人员责任。
(五)建设廉洁文化
1.工作载体丰富。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廉洁文化建设方式和载体,综合采用网络、报刊、手机、板报、微信等多种平台,综合运用员工培训、党的组织生活、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慈善捐赠、警示教育、交流研讨等多种载体,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社会组织廉洁文化建设活动持续开展,每周至少开展三次专题活动,存有完整规范的活动记录、图片和影像资料。
2.示范效应较强。相关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廉洁文化宣传,切实将廉洁从业执业、守法诚信工作等理念融入机构文化,积极在社会群众中传递正能量、树立正导向、弘扬新风正气,在机构所在县(区)产生积极的影响,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媒体至少报道一次),有效带动营造守法诚信、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健全
相关社会组织要高度认识廉洁社会组织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由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廉洁社会组织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健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机构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不少于每周一次。
(二)统筹谋划,注重结合
相关社会组织要坚持将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作为机构建设发展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拓展、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统筹部署、同步实施,使之与规范化服务型示范党组织创建、“两学一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先争优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
(三)健全机制,持续推进
相关社会组织要按照《巴中市廉洁社会组织示范创建指导标准》制定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制度,系统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议事、协调、督导、问责等方面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创建工作。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相关社会组织要在员工和社会群众中加大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宣传动员,不断深化员工和群众对创建工作重要意义和方法载体的认识,推动员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巴中市民政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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