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6 17:08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各县(区)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部署,2014年确定的首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已经全面结束,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的通知》(巴市组通〔20158号)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对象

整顿工作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整顿对象主要是:(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的、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4)从严治党要求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度不健全,组织活动不正常开展的;(5)社会组织不按期换届或换届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现象的;(6)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通过整顿,实现党组织班子和书记配齐配强,能够组织带领党员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工作运行制度健全落实,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方法步骤

(一)确定整顿对象(3月底至4月初)

1.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专门力量,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一次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社会组织党组织运行现状,分析掌握班子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书记是否胜任、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基础保障是否落实等情况,做到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2.建立整顿台账。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倒排。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比例,但一般不低于这个比例。对确定为整顿对象的党组织,逐一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对照标准,严格把关,牵头建立本地区社会组织整顿工作台帐,务于45前将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报市民政局民管科。

(二)集中开展整顿(4月上旬至7月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社会组织“一党组织一策”办法,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1、配齐配强班子。主要措施: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薄弱的,从业务主管部门、枢纽型社会组织中选派党建指导员,进行重点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完成时限:4月底。

2、完善组织设置。主要设施:对社会组织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没有组建的,加大组建力度,全面建立党组织。完成时限:6月底。

3、开展集中培训。主要措施:按照省上示范培训、市里重点培训、县(区)全面培训的要求,对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2天以上的集中培训。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培训,由市、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会同组织、统战(工商联)、民政等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完成时限:5月底。

4、开展集中帮扶。主要措施:重点抓好“四个一”帮扶活动。(1)结队共建帮扶一批。对每个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落实1个社区党组织结对帮扶。(2)领导联系指导一批。市、县(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选择一个以上基础薄弱、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强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党建示范点。(3)项目资金扶持一批。市、县(区)要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帮助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培育一项主导产业、兴办一批民生事项。完成时限:4月底。

5、强化基础保障。主要措施:(1)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保障制度。(2)加强活动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办法》(巴委办〔2014119号)要求,对没有活动阵地或活动阵地面积未达标的,及时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全面启动活动阵地新建、改(扩)建工作,力争3年任务2年完成。

6、完善规章制度。主要措施: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巩固活动成果,加强社会组织服务性党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1)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制度。建立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学习培训等制度。(2)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加强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帮扶。完成时限:6月底。

(三)总结检查验收(8月)

按照基层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对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8月初,社会组织党组织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初评整顿工作成效。

2.8月10至15日,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整顿工作台账,对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成效进行检查核实,整顿工作效果不好的,继续整顿直至转化升级。

3.8月16至20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民政局将对照验收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形成整顿工作情况汇报,于820前报市委组织部。

4.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抽查、分片督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地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整顿成果

整顿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跟踪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纳入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重点整改范围,上下联动、统筹解决。要突出加强对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工作领导和指导,着力提高发展能力、服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着力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注意总结前期整顿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工作制度,建立防“反弹”、经常抓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整顿成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指导)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两新”组织党工委等行业(系统)牵头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民政、农业、政法、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整顿工作合力,扎实搞好集中整顿工作。市民政局将把整顿工作成效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对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巴中市民政局

2015年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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