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巴中市民政局 > 预算/决算

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05-31 15:51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职能

负责为精神障碍患者中的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低收入人群、复原退伍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指导社区开展精神康复,面向社会提供精神卫生服务。

(二)人员概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市精神康复医院实有人数5人,在职在编3人,临时聘用劳务服务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市精康医院2022年度市财政资金收入总额3410543.33元,其中:本年市财政资金收入3123396.33元,占市财政资金收入总额的91.58%;上年结转287147元,占是财政资金收入总额的8.42%。自有资金年初余额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市精康医院2021年度财政资金实际支出1636575.25元,其中:基本支出475377.02元(人员经费427060.82元,日常公用经费48316.2元,非财政资金专项支出0元,其他资金支出0元)占财政资金市级支出的29.05%;项目支出1161198.23元,占财政资金实际支出的70.9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市精神康复医院开办经费:预算金额287147元,支出287146.94元,结余0.06元;主要用于市精康医院筹备期间办公耗材、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好。

2.市精神康复医院运行经费:预算金额300000元,支出300000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医院绿化养护、水电气、物业管理等。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闭环管理项目经费:预算金额2280000元,支出557851.29元,结余1722148.71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闭环管理入住点设施设备采购,家具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等。

(二)制度建设情况

在局规划财务科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三不变”“四统一”(即:单位预算主体不变、单位资金额度不变、单位法人审批不变;制度统一规范、资金统一支付、会计统一核算、凭证统一保管)的原则进行财务集中核算,严格执行《巴中市民政局财政性资金审核审批规定》,切实做到财务收支有序、资金使用合理、绩效管理规范。同时严格执行《巴中市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有效的防范财务风险。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同时按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单位制定的中长期规划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四)综合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个,其中:家具采购项目683500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485500元;无三公经费支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年报编制真实完善,按信息公开规定,对单位预算、决算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会计核算规范准确,无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反馈问题。

(五)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3〕4号)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时完成了自评报告的编写上报。单位整体支出与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规范,有效的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单位职能完成情况。

(1)管服并重,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一是根据医学流线审查,按照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合理布局,完成市精康院新冠肺炎筛查及发热哨点诊室、医废处置室的选址、设计和修建;二是按照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加快推进市精康院装修项目,科学规划、倒排工期、合理施工,并于5月20日完成竣工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提出的问题加快整改完成,并于2022年7月6日投入使用,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中心医院一线医护救治人员闭环管理入驻点临时使用,12月20日撤离,同时进行彻底清扫消杀,完成移交;三是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完善竣工资料,并严格审签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工作。

(2)依法依规,设施设备采购全力推进。始终把加设施设备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抓在手上、记在心上,绷紧廉政高压弦,严格按程序实施采购。一是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进场布线、安装调试和初验,待投入试运营后再进行终验;二是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通过询价、意向公开、财评、需求论证,由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确定供应商,因该建筑作为医护人员闭环入住点使用,导致无法进场安装调试;三是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闭环管理入住点配套物资及设施设备(厨房设备、窗帘、床、桌椅、床上用品)、首次保洁、网络服务等采购、合同签定、安装和初验工作;四是按规范程序报批,在电子竞价商场选购办公设备,并完成合同签订,供应部分产品。

(3)主动作为,医院运营筹备有力有序。2022年,市精康院严格按照“年底正式投入试运营”这个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开办投运的各项工作。一是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与市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资金200多万元,用于医院配套物资及设施采购,有效缓解资金短缺的问题。二是按照市政府初步拟定的公建联营运营模式,持续深化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合作,“合作办医协议”已经征求市级相关单位意见,待市政府审查后实施。三是及时协调跟进水、电、气的开户安装、调试及正常投入使用。四是积极办理医疗许可证,草拟市精神康复医院规章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的编制,内设临床科室目录、各科室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方案及分布说明,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处置方案等工作,并将资料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初步审查;五是协助机关党办完成市精康院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制定报审、考场准备、准考证制作、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预案的制定等),由于疫情原因,时间顺延。

(4)党建引领,有效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深化从严治党意识,秉持“抓党建、促工作”理念,要求干部职工积极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市精神康复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并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通过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开展的具体举措。

四、评价结论

根据《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7分,主要扣分点:一是预算绩效宣传培训扣1分,宣传培训开展不全面。二是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扣2分,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低于90%。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由于部分采购项目需按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款项,预算执行率偏低。

(二)改进建议。建议将市精康院前五年特困兜底保障精神病人医疗运营补助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2023-2028)预算,包含市精康院医疗运行经费、特困精神病人医疗卫生健康和后勤服务保障经费、市精康院特困精神病人兜底保障经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