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15:04 【字体: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领导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安排,市民政局将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和年检工作。请各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填报年报年检材料,并对社会组织所填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初审结论。各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报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市民政局。

一、年报年检的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进行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2022年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

按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社会组织年报年检系统填报端将于2023年6月20日关闭。

三、年检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安排

慈善组织指经市民政局依法认定的,且在法人登记证书上标注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目前,市民政局认定的慈善组织只有巴中市慈善总会和巴中市蓝天救援志愿协会。

1. 所需材料。2022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其中,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2.填报方法。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方法:慈善组织输入网址http://www.sichuannpo.com/进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在办事大厅选择“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按钮,进入民政部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填报系统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上传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的填报方法:输入网址https://www.sichuannpo.com,在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陆”,点击登录页面左下角“注册”,输入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账号注册(只需首次注册,以后可直接登录)。登陆后,在社会组织管理后台左侧导航栏,点击“年检管理”即可进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提交后即可打印。

3.报送要求。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以A4纸质打印一式三份,连同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加盖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至市民政局。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填报打印后,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社会组织印章直接报送至市民政局。

(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安排

1.所需材料。2022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财务审计报告应由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按模板(附件4或附件5)出具,需载有二维码。

2.填报方法。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方法:社会组织登录四川省社会组织网(http://www.sichuannpo.com/),在办事大厅点击“社团和民非年检”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或直接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直接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未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应先注册账号后登录。

登录后选择法人服务,根据组织类别分别选择“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进入填报界面。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的填报方法:输入网址https://www.sichuannpo.com,在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陆”,点击登录页面左下角“注册”,输入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账号注册(只需首次注册,以后可直接登录)。登陆后,在社会组织管理后台左侧导航栏,点击“年检管理”即可进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提交后即可打印。

3.报送要求。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印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印章后,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交党建工作机构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印章后,报送至市民政局。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填报打印后,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印章直接报送至市民政局。

四、年度检查的相关要求

(一)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或登记证书副本未加盖年报年检印章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处理。对虚假填报及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业务主管单位要与市民政局加强联络协调,严格把握年检标准,及时结合行业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和监管意见并签字盖章。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情况、年检材料如有异议,要及时协商解决,也可协同现场督查。

(三)为提高年检的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结论。年检结果将通过“巴中市民政局公众网”、“巴中民政”微信公众号、“巴中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示。

 

附件:1.社会团体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2.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模板

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4.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提示

5.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

 

年检联系人:鲜韵然

联系电话:0827-5282086

qq邮箱:493187972@qq.com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8号(巴中市民政局A幢1楼社会组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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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



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审计报告模板.doc

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审计报告模板.doc

附件3-四川省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提示.docx

附件5-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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