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09-03 15:59 【字体:  

 

巴中市民政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

答复的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5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养老产业宣传力度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关于“举办四川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要求,按照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我市已连续组织参加了三届四川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设置“巴中馆”展位,拍摄播放“山水画廊 秀美巴中”宣传短片,印制巴中康养宣传画册,展销巴中生态绿色康养产品,引领本地康养、医养机构参展参观,积极参加各类论坛加强与省内外养老服务行业的交流学习,增加社会公众和产业资本对巴中康养资源的了解和支持,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康养资源和康养产业。

市卫健委成立了老龄健康科,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通过启动“敬老模范乡(镇)、社区”创建,推进“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十大孝亲敬老模范”、“十大最美老人”等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先锋带头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力度。

市、县区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新闻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持续加大养老产业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基层政务宣传栏、社区事务公开栏、村规民约的作用,广泛开展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弘扬爱老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家庭赡养责任义务,宣传养老新观念新风尚,展示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动态,解读养老法规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支持、参与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出台养老产业扶持政策

我市陆续出台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巴府发〔20144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巴府发〔20155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20号)、《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等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给予养老机构年度运营补贴,纳入备案管理的养老机构,按照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每张每年0.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政策。二是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5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重点向农村倾斜。三是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对包括招商引进的养老服务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四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按照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数,以100/人标准发放一次性运营补贴,用于购置必要的防疫物资,主动协调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帮助落实民办养老机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已出台的优惠政策,确保疫情期间运营有保障。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我们已开展全市养老服务大调研工作,正草拟我市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具体办法,落实执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监管能力提升、科学规划利用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服务供地用房、减轻税费负担、落实金融支持等各项任务,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更快发展。

三、加大养老产业发展力度

一是加大医养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人群数量和场所规模开办(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门诊部、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院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执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精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制度,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建成运营医养结合机构10个,全市养老机构就近就地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绿色通道达100%,全市建成护理型床位5000余张,因地制宜为入住老年服务对象提供多种形式的医养服务。卫生部门积极发挥医养牵头部门职责,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健康与养老服务”“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在制订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支持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等。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开设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64.71%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或门诊,9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加快康养品牌建设。201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编制了《巴中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明确了“全域规划、整体发展”的推进思路,打造巴中森林康养“三区四片一带多中心”的空间发展格局,构建养老、医疗、中医药、康养饮食、体育、文创等八大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市林业局积极发挥康养牵头部门职责,在项目建设上,突出区域资源优势,深挖地域特色资源,推进森林康养和中医疗、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狠抓光雾和谷、空山天盆、唱歌石林、金子寺等一批以“森林康养+度假养老”为特色的现代康养基地建设。在品牌建设上,坚持做优品质、作响品牌,全力打响山水、洞天、红色、人文、康养五张金字招牌,努力培育一批森林康养名牌基地,获得“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气候养生之都”“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等康养名片。光雾山镇、空山镇入列“全国最美森林小镇”10强,天马山获评“中国森林康养基地”,光雾山-诺水河成为我国第36个世界地质公园。近几年,我市先后建成5个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基地、2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0个省级康养人家。今年6月,南江县米仓山森林康养基地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等多部门联合评定为全国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我市通过持续打造高标准康养基地,创建知名康养品牌,增强我市康养产业魅力,吸引更多人群来我市养老、休闲、旅游。

三是推进居家养老规范运转。我市已建成巴中市数字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模块、居家养老服务APP,设置居家养老呼叫中心,搭建了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本地居家养老服务商,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30余项五助服务。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多主体参与、资源共享”的服务模式,已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呼叫接听、工单受理、工单转派、咨询投诉、流程跟踪、监测回访、预警处置”等流程化、信息化操作,落实300//年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全市7万余名经济困难的失能、伤残等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获得老年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促进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序发展。截至2019年末,全市已经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00个、养老床位1.1万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8个、农村幸福院334个、持续为7万余名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贵单位的提案建议,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年底前力争推动市政府出台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具体办法,积极筹划全市十四五养老规划工作。二是加大养老项目推进力度,年底前力争巴州区三江普济敬老院项目投入使用,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工建设并力争投入使用,改造1家县级失能半失能养老机构,启动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三是加大巴中养老服务产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和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巴中养老,积极引导外来老人来巴养老,大力发展旅养和康养业态,着力将巴中打造为川东北旅养、康养新基地。四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监督,让民生事业真正为民做事,提升政府公信力。

最后,对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致以衷心感谢,并期望继续关注养老服务领域,继续关心和支持民政各项工作。

特此函复。

 

 

                            巴中市民政局

                           202093

 

(联系人:乐静;联系电话:56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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