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0-09 15:55 【字体:  

巴中市民政局

市第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

答复的函

 

吴思琴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诉源治理方式创新的建议》(第6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县区民政部门将制定规范村规民约作为深化村民自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诉源治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区2个,省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2个,省、市级依法治村示范村40余个。

一、积极开展学法活动

全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抓住村(居)干部、青少年学生、农村法律明白人这三个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诉源治理在基层落实落地。同时,2020年全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我市坚持“51”制度(新配备的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1名优秀返乡农民工、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名会操作电脑的干部和1名被撤村的干部)配齐过渡班子,选出了一大批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带头人,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愿意办、办得好,夯实诉源治理干部队伍基础。

二、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积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不断完善基层“小宪法”,紧紧围绕公共事务管理基本原则和村(居)民道德基本要求,抓住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通过民主协商、充分讨论、集体决策,推动依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尤其是将不诚信、不文明、不公正的恶习陋习和不良行为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范围,并明确考核量化标准和惩戒措施。在制定程序上,督导各村坚持“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的“六步工作法”,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切实尊重群众意愿。截至目前,全市1819个城乡社区全面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实现了一村一约。

三、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社区)”、“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来,市民政局印制并发放《民政法规政策汇编》2万余本,定期不定期到对口帮扶联系的村(社区)送法宣传20余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做好村规民约规范完善工作。督导各村对村规民约规范完善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村规民约真正体现群众意愿,切实增强村规民约执行力,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做好全市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细化村(居)干部人选资格条件,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巴中市民政局

2020109

 

联系人:王雯静;联系电话:1828275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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