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9-03 16:29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巴中市民政局

对市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吉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区管理的建议》(第79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并就全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开展了调研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巴中社区管理情况

(一)制定出台政策文件,规范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巴委发2012〕15号),《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18〕19号)等政策文件,对城乡社区布局、规模及阵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刚性规定城市新区、旧城居民区、农村社区要分别规划建设不低于2000、1000、5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10000、5000、2000平方米的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及活动场地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加快推进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多种服务功能配套的“1+N”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卓有成效地促进了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积极开展能力培训,提升村(居)干部素质。近年来,我局每年都要组织全市村(居)干部就社区建设、村(居)委换届政策以及智慧社区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大大增强了村(居)干部能力,壮大了基层工作者队伍。2019年上半年,与组织部、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7家部门联审,对全市2178个村488个社区共10600余名村(社区)干部进行全覆盖“体检”,建立了《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其他干部)资格审查记实表》台账,认真核实身份背景、有无劣迹、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做到了知人善用,确保了基层干部队伍纯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有效形成。

(三)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创新治理模式。完成了全市2666个城乡社区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建立了巴中“数字民政”信息综合平台,全市两区三县分别完成村(社区)基础信息、村(社区)干部信息等有关信息收集录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和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积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等重要作用,探索了“1+3+N”“一强四治”“一核多元共治”等社会治理模式,有力助推了“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幸福社区”的创建。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社区建设。2013年起,全市便开展了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区每年创建11个三星级城市社区, 5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将城乡社区建设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投入,相关部门也要整合使用有关项目资金“捆绑式”向城乡社区建设倾斜;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确保社区建设资金投入。目前,全市已完成近70个城市标准化社区和150个农村社区试点,财政累计投入社区建设补助资金760万元。

(五)加强村(居)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印发《巴中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村(居)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间、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件要求全市所有的村(居)对需及时公开的村务必须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定期公开的村务,必须在每季、每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至少保留10日以上。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必须每月公布一次,相对固定的有规律的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布。对群众关注的如享受低保、医疗救助、困难补助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员名单、救灾款物的发放名单等,必须在公开栏公布30日以上。对长期享受有关政策的人员,在公开栏长期公布或定期间隔(半年或一年)公布(每次不少于30天)。通过这种形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腐败的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协调配合。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加强社区建设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能职责。建立 健全目标考核体制机制,逗硬考核奖励,并将城乡社区阵地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社区建设规范管理。

(二)强化投入保障。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三)强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巴中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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