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四届二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30 18:24信息来源:市老龄办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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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市民函〔2018157

巴中市民政局

对市政协第四届二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巴中市委:

你们在政协第四届巴中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帮扶失独老人的建议》(第178号提案)已收悉,现详复如下:

一、失独老人的概念

在政府工作中,将失独老人统称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具体是指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老人(以下简称“计生特殊家庭”)。计生特殊家庭既是社会老龄化的一个缩影,也是独生子女计生政策时期产生的一个特殊社会问题。

二、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现状

目前,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政府执行的各类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特殊群体特别扶助与优待等法规政策体系,均涵盖了符合相应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人员,同时,针对计生特殊家庭的特别扶助需求,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还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与探索,通过现有政策的落实、试点探索工作的开展,基本实现计生特殊家庭“老有所养、困有所助、病有所医”。

(一)“四政策”同时施保,扶助计生特殊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兜底救助:将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城镇低保500元/月•人,农村低保 310元/月•人;凡年满70周岁的低保对象,发放50元/月·人的分类调节补助金;Ⅰ至Ⅱ级残疾人发放80元/月•人、50元/月•人的护理补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全部纳入了特困供养,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500元/月•人、400元/月•人;生活极度困难、正遭受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的人员,可申请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特别扶助:严格兑现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发放工作要求,为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20181月,国家计生特别扶助金由340/月•人提至450/月•人,我市发放标准是650/月•人;平昌县将特别扶助金发放年龄由49周岁提前至45周岁,增加经费由县级财政配套,南江县、恩阳区财政出资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优待:20161月起高龄津贴实行普惠制,经费由县(区)财政全额保障,凡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领高龄津贴(即:享有退休工资、低保或其它任何特别经费的年满80周岁的老人,均可申领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的50/月•人、9099周岁100/月•人、100周岁以上500/月•人(省级标准为8089周岁的25/月•人、9099周岁100/月•人、100周岁以上200/月•人);大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推行财政保障特困供养老人、重点优抚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经费机制,积极倡导子女、亲属、企业、社团、爱心人士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2018年,恩阳区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5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平昌县敬老院社会运营公司出资为院内老人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县(区)均开展了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医疗保障:凡参加了城乡居民保险的人员,均可按相应的报销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对“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参保缴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切实解决老人就医保障问题。

(二)点面结合,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需求。一是落实监护责任:针对计生特殊家庭在就医、养老、丧葬等难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文件,文件明确规定:计生特殊家庭疾病救治、入住养老机构或丧葬监护权可授权于其近亲属或居住村(居)委会,切实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疾病救治、生活照料等无监护人的问题(附件1)。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策性兜底人员的养老服务水平,采取政策扶持、市场经营的方式大力培育、发展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整合社区内养老(医疗)机构、老年协会、社团组织、服务企业、网络媒介等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性或商业性养老服务,满足居家养老个性化需求。近年来,平昌县大力推行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模式,招标社会公司负责敬老院运营管理,有效缓解了公办敬老院人员、经费等问题,确保了特困老人、精准扶贫特困户饮食健康营养、生活环境卫生宜居,敬老院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小病院内冶疗,大病送医疗机构救冶,兜底人员冶疗费用财政全保障,开辟社会代养专区,根据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收取费用,最高收费不超过3000元/月•人。三是开展送健康服务: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免费提供常规体检项目服务,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确保计生特殊老人健康状况有监护。全市已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为每户特殊家庭确定1名乡(镇、街道)干部和1名村(居)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实现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全覆盖,做到应扶尽扶、精准帮扶、责任到人,确保特殊家庭遇到困难可及时获得帮助;解决好服务特殊家庭“最后一公里”问题,明确联系人主体责任,联系人与计生特殊家庭建立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联系方式 ,保持畅通的联系渠道,联系人联系特殊家庭对象每周不少于1次,面见特殊家庭对象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走访特殊家庭对象每年4次;搭建多渠道沟通交流平台,为每户特殊家庭发放“双岗”联系人联系卡,标明第一联系人、第二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确保特殊家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随时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得帮助。四是开展走访慰问、购买照顾服务等关爱活动:遇重大节日、纪念日,对计生特殊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送去慰问物资或慰问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深化互联网平台送餐、就医、照顾等服务功能,满足计生特殊家庭在居住地养老的需求。今年7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附件2),对居家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该意见的出台为居家养老提供了更多的实惠与便捷。是发挥机构帮扶合力:将现有的基层老年协会、红十字会、慈善机构、民间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对失独家庭进行救助,定期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实施精神抚慰,进行心理疏导。通过系列关爱助养服务活动的开展,尽力排解计生特殊家庭失独之痛,让失独老人走出阴霾,重树生活信心。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养老扶助机制。

面临的困境:市委、市政府政府在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的养老问题中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诸多困境,主要表现在专项养老保障政策体系缺乏顶层设计、相关责任主体关系不明以及地方财政困难三个方面。

探索方向: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计生特殊家庭的服务意识、加快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障法制建设、加强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等,努力改变当前政府履责的困境。明确责任。帮扶计生特殊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绝非单个部门的事,卫计、民政、人社、财政等单位都应充分发挥其自身职能,健全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建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各项便利条件,确保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政策:在保障计生特殊家庭基本养老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医疗救助、精神慰藉等特别扶助机制,明确扶助标准、细化扶助措施,重点对贫病交加的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医疗特扶保障,力争建立一套完善的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体系。整合资源:探索“政策先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全方位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在各部门的引导下,争取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完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体系,使计生特殊家庭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得到保障、精神上得到慰藉。

三、关于建议问题的回复

建议一:将城乡所有60周岁以上失独老年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要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凡持有巴中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低保,故低保兜底的是生活困难的群体,不能直接将某一特定群体直接纳入低保,以免引发其他特殊群体要求参照享受低保兜底的蝴蝶效应信访诉求。

建议二:以县(区)为单位集中建设专门的失独家庭养老院或设立失独家庭养老专区,对生活还能自理的又不愿到养老院养老的失独老人由政府出资安装紧急求助呼叫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政策,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从“补砖头”调整为“补人头”,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向公办民营或社会企业的转制。故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公办失独老人养老专院(专区)的提议,暂无政策支撑。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兜底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失独老人养老院(专区),解决好计生特殊家庭个性化、精准化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出资为失独家庭安装紧急求助呼叫器的提议,已纳入《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附件3),该项目由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旨在建立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建设(此项工作由于缺乏专项建设资金尚未启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的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展试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提供居家养老呼叫和救援服务。

建议三:提高失独家庭专项经济扶助标准及制定特殊医保政策。我们将严格兑现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但由于巴中地方财力有限,难于制定一次性将标准提升至1000/月•人的市级政策性文件(附件4)。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军残、“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对象制定了相关关爱政策,但计生特殊家庭特殊医保政策各级尚处于探索阶段;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多渠道呼吁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医保特殊帮扶政策(附件5)。

我们深信,通过市委、市政府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的落实与探索,我市计生特殊家庭养老经济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扶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社会环境会更加温暖,失独老人晚年生活将会更加安稳祥和。

此复

附件: 1、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2、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的通知

4、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关于进一步关爱帮扶失独老人的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5、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于协办政协四届二次会议178号提案的函》回复的函

        巴中市民政局

2018年725


  (联系人:高利 ,联系电话:189082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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