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8-31 11:41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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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市民函〔2017〕89号

对市政协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答复的函

邹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第47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对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就发展养老服务业做出指示,国务院、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政策,就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发展目标、时间节点、措施办法等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落实部门职能职责、优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养老服务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72万余名,城市社区329个、农村社区(村)2332个。到2017年底,全市将建成养老床位1.65万张(其中:公办床位0.86万张、民办床位0.7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3 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11个,覆盖64.1%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4个、农村幸福院334个,覆盖17%农村社区。

二、关于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的建议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相关要求,努力发挥在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推动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一是加强政府主导。市政府分别成立了巴中市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积极协调解决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全市各级政府持续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民生目标任务,按照“月底统计、季度督查、年中跟进、年度考核”要求,强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我局积极发挥养老服务牵头部门职责,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加强与卫计部门的联系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民政厅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提高医养融合发展水平,将医养融合作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发展的主要方向,努力满足高龄、失能半失能、失智、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拓展多层次健康养老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市场引导。我们按照《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执行养老服务业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用地保障、投融资政策等多项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作用,构建社会多方资源共同参与养老服务的良好格局。四年来,我市累计下达用于养老服务民生目标任务用地指标613亩,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3428亿元,下达市级补助资金0.1311亿元,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关于医养融合发展的建议

在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我局始终瞄准健康养老这个刚性需求,把“医养融合”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向,推进健康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产业的无缝衔接。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有条件的还可申报设置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与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目前,通江县大椿养老康复中心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已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二是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康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设老年康复院,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将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南江县惠民医院、平昌县新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依托医疗资源优势开展康养服务,形成了医养融合、互利共存的发展格局。三是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协作。积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全市已有94家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机构老人提供医疗巡诊、保健咨询、健康管理、中医养生等优质快捷的医疗服务。

四、关于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的建议

我局坚持“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原则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不断整合现有资源,均衡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养老服务的全覆盖。一是支持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目前全市已建成“医养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养老床位1550张,基本实现“医养融合”市、县(区)全覆盖。二是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当前行业管理要求和行政审批程序,按照《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的通知》等要求,申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各地民政、卫生部门按照首接责任制的原则进行审批,相互不作为前置条件,力争在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开辟一站式绿色审批通道等方面,为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三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下沉,推动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农村区域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倾斜,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力度,降低公办养老床位比重,提升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预计到2017年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本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敬老院推行公建民营的比例达到20%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数占本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和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同步小康,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再次表示衷心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和认真改进。请您继续关注养老服务领域,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民政各项工作。

巴中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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