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四届一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8-31 11:22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巴市民函〔2017106

对市政协第四届一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答复

李正茂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工作的建议》(第17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结合市老龄办、市妇联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关爱保护协调机制。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切实履行民生保障职能,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承担兜底作用。针对全市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深入基层调研,代市政府起草了《巴中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第四届市政府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巴中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报市委常委办,现已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正在印发中。今年426日报请市政府同意建立了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等30个部门组成的巴中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的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将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据统计,我市目前有20多万农村留守老人,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20163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县、乡(镇)、街道都充实了老龄工作力量,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养老事业的投入,给予80周岁及以上老人按年龄段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0500元的高龄津贴,建立农村“幸福大院”发展互助式养老,以村民聚居点为依托建立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巡访、互助等作用,解决农村留守、空巢、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目前市老龄办正在着手组织编制《巴中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落实各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整合日照中心、村小学、村卫生站等农村公共资源,推行“幸福大院”模式;依托亲戚、邻居签订老年人托养协议,推行“家庭托养”模式;组建老年志愿服务队,推行“老年协会”互助养老模式;利用乡(镇)卫生院和农村敬老院,探索推行“乡(镇)卫生院+养老专区”、“敬老院+老年病专区”,实现农村“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破解我市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养老难题。

二是编织关爱保护保障体系。201612月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通过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经摸底排查、精准识别,将全市留守儿童中孤儿、重病重残儿童、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范畴,除孤儿供养外,其他困境儿童分别按照农村每月不低于450元标准,城市每月不低于550元标准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另外通过全额资助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以医疗救助、兑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措施给予困境儿童全方位医疗保障;通过“三免一补”、学费生活费补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提供教育保障;对个别监护情况较差的困境儿童实施精准帮扶,遏制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人身安全底线。目前全市享受孤儿保障人数1842人,纳入困境儿童保障4321人。

三是构建关爱保护工作阵地。结合巴山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工程,或依托学校、村委会,利用校舍、村办公用房等建设“巴山留守儿童之家”,打造服务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基础场所和载体。同时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幸福使者”骨干讲师队伍教育引领作用,利用农民夜校、“妇女儿童之家”等场所,以院坝会、公益讲座等方式,举办巾帼脱贫讲堂,引导留守妇女养成勤劳爱学的品质,不断提升其自身致富本领和家庭的文明素养。

四是培育社会组织工作合力。强化社区功能,打造专业化社工队伍,建立“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社工服务人才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社区监护干预机制,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公益服务、社区矫正、慈善救济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打造出一批特色社区服务项目,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并进一步强化对“三留守人员”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通过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介多渠道、多方位宣传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实施司法保护、法律援助服务,帮助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批评、建议和意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巴中市民政局

2017627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目督办。

巴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6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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