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出台“六条措施”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31 17:02信息来源:社会救助科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视频会议精神,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巴中市民政局出台“六条措施”,合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两不愁”。

一、加大摸排力度

按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定排查和动态排查工作原则,整合工作力量,开展走访摸排,全面了解辖区内因疫因灾影响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切实做到情况明、信息准、底数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力度,整合数据,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精准施策,针对性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

二、发挥临时救助作用

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由急难发生地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三、畅通救助渠道

通过微信公众号、APP等方式线上申请救助,进一步优化审核确认流程,压缩审核确认时限。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受疫受灾影响较大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动态退出等工作,实行容缺办理、承诺办理。

四、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

加强困难家庭中的高龄、独居、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加强困难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发挥村(居)儿童主任作用,对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定期开展探访和关爱服务;鼓励社会组织等有序规范参与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五、强化资金保障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筹集调度,全面落实地方配套责任,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各类救助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每个乡镇(街道)要按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足临时救助备用金。

六、强化指导督查

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坚决守住民生底线。各级领导干部做好部署安排,抓好具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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