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1 11:28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督促和指导社会救助政策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全面衡量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效果,走访所辖区域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户,通过数据比对、查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和“死人保”,救助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全面客观评价社会救助专项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规范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有力提升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提升救助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财综﹝2015﹞63号)的规定及《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巴中市人民政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巴中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结合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填报了项目绩效申报表,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境儿童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对象排查、家庭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利用微信、报刊、网络媒体等对全市38.6万低保、1.42万特困供养等对象进行宣传,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政策知晓度、大力发展社工购买服务,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依据《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行)》和《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该项目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项目据实的原则,资金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境儿童救助、临时救助对象排查、家庭调查和低收入认定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微信、报刊、网络媒体宣传;购买第三方服务救助机构服务经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主要内容。一是精准对象认定,减少救助成本;二是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政策知晓度、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等购买服务,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三是救助资金分配、到位、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民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2.绩效目标。本项目资金用于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政策知晓度、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大力发展社工购买服务、使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增强;在对象认定精准的基础上,减少救助成本,从而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发展。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相符。申报目标与实际工作开展相结合。一是2019年救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完整,救助资金是否到户到人、本人领用,救助资金是否按月发放,救助资金有无被抵扣用于贷款担保等,县区救助价格补贴是否发放到位;二是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完整;三是救助资金匹配情况是否到位;四是临时救助资金到乡镇使用情况;五是救助政策动态调整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六是救助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七是特殊困难家庭是否存在漏保、脱保情形;八是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低保残疾生活补)是否到位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绩效评价服务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项目服务经费2019年我局申报项目绩效金额为30万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30万元,通过巴财预【2019】1号文件批复年初预算,资金到位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9年度我局申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经费项目金额为30万元,明确要求按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的实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经《巴中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已下达项目经费中,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19年度该项目下达预算30万元。一是使用金额为16.34万元主要用于困境儿童救助、蓝天救援服务、两微信息平台、新闻媒体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支出;二是2019年结余资金为13.6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救助政策绩效评价。该项目合同金额为16.90万元,因受疫情影响未进行,故费用未进行结算,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健立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巴中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六大经济业务的《巴中市民政局内部控制手册》,对项目实施中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一是救助救济政策宣传、绩效评价、购买服务发生前制定方案,金额5万元以上报局党会研究;二是购买服务承接对象的选择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或内控制度执行;三是规范签订购买服务合同,项目结束后严格按照合同组织验收并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项目招标、项目公示等程序,项目实施合法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在局机关纪委、局规划财务科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项目进展、项目实时推进、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适时监督管理。在项目推进中,局救助科落实专人同服务方一同深入到项目各地,全程指导绩效评价开展,全面保证了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完成困境儿童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对象排查、家庭调查微信、报刊、网络媒体的宣传;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绩效评价。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该项目工作的开展达到精准对象认定,减少救助成本;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政策知晓度、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升了社会各界救助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该项目完成对困境儿童关爱救助行动牵手计划”公益活动、社会救助代理招标及蓝天救援志愿协会的“9.5中华慈善日”、民政救助政策及法规法律媒体宣传等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实施情况看,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加大宣传提高救助政策知晓度,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解决社会救助“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一卡通”管理使用中的微腐败的问题。

五、评价结论

一是严格按照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内容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合法规范、数据准确、结果真实、对象准确,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制度更加规范健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得到遏制,救助政策宣传面扩大,群众知晓度高,社会救助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二是通过媒体宣传提升了社会各界救助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三是完成的困境儿童关爱救助行动牵手计划”公益活动、社会救助代理招标及蓝天救援志愿协会的“9.5中华慈善日”、民政救助政策及法规法律媒体宣传等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使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提升;二是地方财政资金困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福利事业等购买服务相关经费严重不足

(二)相关建议:一是加大低保等救助政策宣传,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村村响广播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等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加强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等公益事业购买服务经费保障。

七、2019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抽查机制。严格落实救助对象抽查机制,采用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审计等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考评。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优化救助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和审核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动态管理经常化,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巴中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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