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4 21:34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各县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在放输入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含托养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 确保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排查整治。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按规定要求限期整改,对返院人员开展医学检测并隔离观察,科学设置检查口,阻断输入渠道,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二、抓实防控举措。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严格管控工作人员进出,严格落实外出工作人员点对点管理制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待疫情结束后再有序开展安置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应救尽救”原则,对于临时求助人员,及时收住并按规定程序隔离观察; 殡葬服务机构要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性较大的活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体温测量、环境消杀、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活动。
  三、保障防控物资。各地要按照“向上争取一批、本地筹集一批,社会捐赠一批”的要求,筹备下发防控物资,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防护需要;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统筹物资配备,积极争取调配,确保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供应和防疫需求。
四、强化政策兜底。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儿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各地要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救助,落实政策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县区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将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排查、防控举措、物资保障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守护好服务对象尤其是“一老一小”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筑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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