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3-28 21:37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和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十四次民政会议部署和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要求,深化民政改革创新,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层的社会治理和最基础的专项管理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贡献民政力量。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加大党建扶贫力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包保”社区、帮扶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2.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廉政要求,持续正风肃纪、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持续开展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加强作风建设、微权力监管和微腐败整治,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全力支持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大力支持机关纪委履行职责。
  二、坚决打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3.夯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民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扎实推进社保扶贫,持续抓好“两项制度”衔接,保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解决“两不愁”问题;强化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和分类救助“三大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脱贫不脱保”政策;扎实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4.持续加强低保基础工作。强化资金地方财政预算,严格“一卡通”按月发放资金;抓实低保信息数据、台账,实现信息系统、统计报表、资金发放数据一致;全面推行低保业务数字民政办理,实现审核审批网络化;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享,解决收入核算难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坚决防止“脱保”“漏保”,深化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成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及时清退“死人保”等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继续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督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
  5.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南江县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并在其他县区分别选择不少于5个乡镇全面推进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改革试点;优化救助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和审核审批程序,探索符合条件的市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向居住地申请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做好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和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困难补助工作;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救助开放日”等专项活动,协调做好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DNA”采集比对和寻亲工作,抓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申报“国家二级救助管理站”。
  三、全面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6.科学谋划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开展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调研,制定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启动我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结合行政区划调整,深度谋划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项目,补齐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
  7.加快实施养老服务建设工程。加快落地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启动市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建设及老年医养综合服务中心前期工作,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3个,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1+N”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联合体1个;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市养老服务指挥中心网络平台建设,优化职能职责,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撤并乡镇敬老院管理,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8.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关爱机制。统筹做好各项养老政策落实,开展空巢、留守老人排查,完善信息台账,建立特困供养人员、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关爱服务机制,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组织参加“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四、扎实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9.严格落实儿童福利制度。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防范,依法履行儿童救助保护和兜底监护职责。
  10.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召开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实施“童之助——困境儿童兜底保障”“童之家——儿童关爱阵地建设”“童之行——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童之爱——多种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活动”四大项目,为全市儿童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关爱服务;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保护机构管理,指导市儿童福利院尽快启动面向社会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扎实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儿童收养工作;组织全市儿童福利督导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11.全面推行残疾人关爱。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完善“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五、稳妥推进区划调整改革和深化基层治理创新
  12.全面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认真总结推广第一批启动的3个县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成功经验;指导县区做好以新建乡镇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风险舆情排查管控等为重点攻关内容的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接续启动第二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调整改革任务。
  13.积极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吃透“市情”,起草出台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实施意见,精心指导县区开展调整改革工作,着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管控,积极回应干部群众关切,确保改革大局和谐稳定,力争超额完成全市建制村调整改革任务。
  14.认真做好地名和勘界工作。审慎抓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有序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地名命名更命工作;加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推广运用及地名故事、地名志、地名录编撰工作。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界线勘定和全市行政区划图更新。
  15.创新实施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新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信息化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创建基层治理省级示范社区;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
  16.大力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全面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三公开”制度,实施村(居)务阳光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实现村(居)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指导各县区制定(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规范自治组织行为;严格整治村(社区)挂牌,制定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村(社区)自治“红白理事会”制度,力争实现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全覆盖。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持续抓好扫黑除恶和禁毒等专项工作,努力提升民政为民满意度。
  六、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17.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规范运行机制,市本级孵化培育8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树立标杆社会组织2家,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标准化、规模化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树立标杆社会组织1家。
  18.推进现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面清理全市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加快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严格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对15家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信用承诺、诚信宣传等活动;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市本级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5个,各县区树立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3个;继续开展“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活动,市本级发动8家社会组织、各县区发动5家社会组织与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出资人)能力提升培训班。
  19.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民政审批事项100%“最多跑一次”和100%全程网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入口关,审慎开展一业多会登记,从源头上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督促各县区民政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七、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0.继续抓好婚姻登记管理。落实《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做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实现全部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活动,推动政府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落地;开展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21.持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巴中殡仪馆迁建项目、平昌县殡仪馆新建项目、通江县梨树垭公墓和殡仪馆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完成县、乡、村3级全覆盖的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持续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惠民殡葬救助和生态安葬奖补力度,助推丧葬礼俗改革;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加快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做好“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宣传;指导各慈善组织做好公开募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手续,争取实现两个“零突破”。
  23.加强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全社工人才、社工机构信息库;积极培育社工组织,争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支持社工组织发展;指导做好“天府银龄”老年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继续组织社工考前培训、加大实务能力提升培训;遴选1-2名社工领军人才;研究制定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做好“国际社工日”宣传;
  24.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实现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培育发展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和运用,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创新社区志愿服务平台,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25.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化管理,做好销售站点的安全管理,开展福彩公益活动,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
九、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6.科学编制民政“十四五”规划。根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县区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民生、养老等项目的规划储备方案。
  27.依法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坚持学法制度,举办法制讲座,充分发挥专业法律顾问作用;利用清明节、“6.19”救助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强化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
  28.持续强化民政效能建设。持续推进巴中数字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全方位推行民政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健全民政大数据平台;全面加强公文收发、运转和审核、政府信息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政宣传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加强全系统安全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着力提升财务统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全面做好民政领域督查检查考核,完成省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29.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继续举办“为民爱民大讲堂”“巴山夜雨读书会”等活动,做好公务员和事业专技人员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养;持续推进“典型榜”制度,继续建设“厚德、亲敬、奉献、公廉”的民政工作队伍。
  30.统筹抓好群团、五创联动、保密、防邪反恐、信息调研、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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