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全力抓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21:44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各县(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在“清明”“五一”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安全意识,紧紧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管业务必管安全”要求落实分管责任,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将安全隐患检测预警和排查处置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统筹兼顾,抓实重点工作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近期重点工作,组织专班对养老服务机构、殡葬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隐患点及时整改。
 (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要分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和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对消防装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科学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三)保障清明祭扫安全。各县区要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强化安全祭扫工作,高度戒备火灾,协调公安、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乡村散葬坟墓祭扫的火源管控工作,发动群众加强社区、乡村的火灾防范巡查工作,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务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加工过程与控制、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与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安全操作关,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局机关将派出督导组赴各地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力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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