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强力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0 19:48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巴市民发〔2019〕57号


各县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巴中市数字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数字民政”)是贯彻民政部“互联网+民政”行动和省厅“智慧民政”建设部署,将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与基层民政工作进行深度融合的创新成果,对于拓展民政服务新领域,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力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工作,经2019年第25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推进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实施了“互联网+”系列专项行动,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先后强力推行“互联网+民政”和“智慧民政”建设。巴中先行先试,于2018年11月率先建成全省首个“数字民政”全业务管理平台,并在平昌县试点成功。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协纪检组多次督办“数字民政”应用工作,要求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防止国有资产浪费。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力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启用“办公自动化”“目标和绩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居家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6个业务模块,从业务受理的数据产生源头加强过程管理和逐级审核,减少手工办理,减少人为干预,有效破解民政统计数据与业务数据“两张皮”问题,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2020年3月底前,实现“数字民政”全业务模块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启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民政服务新业态。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数字民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检查、督促“数字民政”应用工作,协调解决应用工作中的资金、人力、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罗鸿宾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增玖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秀勇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建明 市民政局副县级干部

罗鹏程 巴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长春 恩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静 南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龚继荣 通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苟国聪 平昌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 江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区民政局科(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廖秀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信息中心主任夏浩然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应用、督导检查和技术保障三个工作组。

1.业务应用工作组。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县区民政局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市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结合日常业务管理要求安排布置业务应用工作,指导和研究解决推广应用中的具体业务问题。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推进分管领域的“数字民政”业务应用工作,各县区民政局和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负责推进本辖区的“数字民政”业务应用工作。

2.督导检查工作组。由廖秀勇担任组长,各县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结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考核细则,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和专题会议,定期监督和通报工作进度。

3.技术保障工作组。由廖秀勇担任组长,市民政信息中心主任和各县区民政、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系统管理员,以及软件开发单位(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技术经理为成员,负责根据业务应用工作组的工作计划实施人员培训、基础数据初始化和技术保障工作,收集和跟踪系统缺陷整改,登记、提交并跟踪业务需求变更评审与整改情况,每周反馈应用工作情况。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每周阅签市局办公室或市民政信息中心提交的业务应用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问题,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资保障;直接督办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重大应用问题的责任人员,并责成市局绩效办进行问责问效。

2.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局班子成员):每周亲自过问业务应用情况,对未线上受理的业务不予审签;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应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推进问题与措施;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数字民政”业务应用,组织研究业务管理规程,提出业务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需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直接督办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重大应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3.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民政局局长、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每周亲自过问业务应用情况,对未线上受理的业务不予审签;将“数字民政”业务应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推进问题与措施,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资保障;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数字民政”业务应用,提出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需求,直接督办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重大应用问题的责任人员,并进行问责问效。

4.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县区两级民政局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数字民政”作为民政业务办理主平台,制定应用计划,与业务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数字民政”应用培训,规范受理申请材料、审批流程、文书格式,完善统计分析表格和辅助决策内容,提出软件优化整改意见建议;根据应用工作需要,明确“数字民政”需要联网对接的业务系统名称、对接内容,协调对接单位开放接口、提供技术支持。

5.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县区两级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制定“数字民政”业务应用情况目标考核细则和监督检查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数字民政”工作会议会务工作;将“数字民政”作为办公室综合管理的主平台,未纳入事项不予审核和提交领导审签。

6.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民政信息中心主任):每周向领导小组成员反馈“数字民政”应用数据;收集、登记系统缺陷,协调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收集、登记系统需求,组织召开需求变更评审会议,并跟踪落实;组织提供业务数据初始化、操作培训等技术保障,开展培训效果评价;不定期深入“数字民政”应用一线,提供操作技能指导,开展调查研究,持续优化“数字民政”功能设计。

7.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根据市民政信息中心安排,指定培训讲师、软件开发人员和运维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系统缺陷整改,及时解决应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力配合开展业务需求收集、登记工作,按需求变更审批意见实施“数字民政”功能优化;全力配合实施“数字民政”与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四、推进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强力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工作的顶层设计,针对2017年以来“数字民政”应用推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各地各单位、各应用主体的工作责任和协调机制,统筹进度安排,下发《关于强力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工作的通知》。(2019年11月20日前)

2.制定业务应用计划。结合业务管理要求提出业务应用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业务培训时间、在线受办理业务内容与启动时间等,并按时间节点将应用计划反馈至市民政信息中心。(2019年11月25日前)

3.初始化业务数据。按照“数字民政”数据初始化模板表格收集、整理截至10月31日的业务数据,集中开展数据初始化,对“数字民政”业务模块初始数据进行复核和完善。(2019年11月30日前)

(二)培训阶段。

4.组织业务培训。按照业务应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办公自动化”“目标和绩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居家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业务模块的技术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价,确保业务人员懂操作、会办理。其他业务模块的应用培训工作可一并开展或在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2019年12月20日前)

(三)应用阶段。

“办公自动化”“目标和绩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居家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业务模块于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面应用,其他业务模块的应用工作应在2020年3月底前全面启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数字民政”应用涉及业务创新、技术支持、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业务、技术涉及面广,组织协调难度大。各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三个专责工作组的统筹协调下,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鼓励创新应用。鼓励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业务交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积极开展“互联网+民政服务”的模式创新和应用,探索“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化民政服务在基层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民政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统和新兴媒介,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数字民政”应用工作的知晓率、认知度,共同提高民政政务服务水平。平昌县民政局应做好“数字民政”试点总结和经验推广,为其他县区开展应用工作提供借鉴。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选优配强民政信息化工作队伍,确保“数字民政”系统管理员相对稳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网、懂网、用网,采用多种方式加大民政信息化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基层民政业务人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

(五)严格检查督导。各地要通过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对未按时限要求推进应用的地方和单位,将采取会议通报、书面检查等方式,按层级进行问责问效。

特此通知。

附件:“数字民政”业务应用工作安排

巴中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数字民政”业务应用工作安排

序号

业务模块

应用目标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牵头领导

责任人

1

办公自动化

实现机关公文、政务信息、请假、差旅、信访等办公室事务全程网上办理。

制发业务应用计划

11月25日前

廖秀勇

谭树民

完善业务流程及表单

11月30日前

全面启用

12月20日

2

目标和绩效

实现目标任务线上分发、反馈和自动化考核评价。

制发业务应用计划

11月25日前

廖秀勇

谭树民

生成目标考核任务

12月20日前

全面启用线上考核

12月20日

3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实现线上受理、审批,全程网办。

制发业务应用计划

11月25日前

黄增玖

杨朝华

提供截至10月31日的业务初始化数据

11月25日前

完善统计分析表格和辅助决策内容,组织业务培训会议

12月20日前

全面动员部署,启用线上业务办理。

12月20日

4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通过线上、线下核查,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为救助业务办理提供支撑。

建立政府部门间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业务流程和相关职责,协调核查数据。

11月30日前

完善统计分析表格和辅助决策内容,组织业务培训会议

12月20日前

全面动员部署,启用线上业务办理。

12月20日

序号

业务模块

应用目标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牵头领导

责任人

5

居家养老服务

为特定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

制发业务应用计划

11月25日前

黄增玖

乐静

提供截至10月31日的业务初始化数据

11月25日前

组织业务培训会议

12月20日前

全面动员部署,启用线上业务办理。

12月20日

6

高龄津贴

实现高龄津贴线上办理

制发业务应用计划

11月25日前

黄增玖

乐静

提供截至10月31日的业务初始化数据

11月25日前

组织业务培训会议

12月20日前

全面动员部署,启用线上业务办理。

12月20日

7

其他业务模块

2020年3月底前全面启用

制发业务应用计划

11月25日前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

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提供截至10月31日的业务初始化数据

11月25日前

完善统计分析表格和辅助决策内容

12月20日前

组织业务培训会议

2020年3月20日前

全面动员部署,启用线上业务办理。

2020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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