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8 15:47信息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字体:  

巴中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
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部门、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和《巴中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巴府办发〔2014〕54号)要求,本着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一批服务能力较强、管理运作比较规范的社会组织,编制推荐目录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编制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出的原则、购买服务的程序和方式,根据登记管理权限分级开展目录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为政府部门开展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提供参考。
二、申报表及目录格式要求
为规范统一全市推荐目录的格式,提高其实用性,各单位应按照统一的申报表样式(见附件1)和统一的目录格式(见附件2),编制2016年度的推荐目录。
三、目录编制工作时间要求
为确保年底前完成社会组织的推荐目录编制工作,各单位应及时做好2016年度本级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申请、审核、公示、公告工作。于6月底前将附件表一、表二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各有关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需在附件三表格中的社会组织中相对应挑选填报。我局将于8月初将本级推荐目录向社会予以公布,并上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巴中市民政局
2016年4月8日
(联系人:鲜韵然 电话:5282086 qq:49318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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