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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8-03 10:21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提升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巴中市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

                    

202183


巴中市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绿色惠民殡葬目标,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区域全覆盖的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推动我市绿色殡葬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 工作目标

2021年91起,采取费用减免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为实行遗体火化和采取节地生态葬的逝者家庭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三、实施内容

(一)惠民对象

在巴中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进行遗体火化的下列人员:

1.具有巴中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非巴中市户籍但在巴中市境内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驻巴部队现役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和经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无主遗体;

3.在巴中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非巴中市户籍人员,与驻巴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4.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儿童,出生后尚未上户籍死亡的婴儿;

5.遗体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

6.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二)惠民项目

1.20公里内遗体接运;

2.三日内遗体冷藏存放;

3.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

4.一年内骨灰寄存;

5.洁具袋、遗体常规消毒、卫生纸板等其他基本服务费;

6.300元以内环保骨灰盒。

以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仪馆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减免;如丧属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节地生态葬奖补

在全市各公墓及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农村集中安葬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逝者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四)政策标准

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费用减免或补贴标准可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和调整,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一次性奖补标准低于1500元。各县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可适当扩大惠民对象、惠民项目范围,明确惠民形式、政策标准等具体内容,确保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落实。

、资金安排

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统筹安排。财政按照各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遗体火化数量、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区要高度重视绿色惠民殡葬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民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各地要加快建立和进一步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服务保障体系,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有力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和绿色殡葬建设发展进度。

(二)加大宣传,注重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不断引导广大群众进行文明办丧和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落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职责,强化举措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指导,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和票据,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和拨付,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同时,对惠民殡葬项目进行公示,严格区分选择性项目,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

此意见2021年91日施行,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各县区制定的实施细则应及时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


政策解读:http://mzj.cnbz.gov.cn/public/content/2055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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