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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通知

2022-05-24 16:08

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民政局、文明办: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志愿服务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发〔2021〕43号)、民政部印发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中“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的要求,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志愿服务记录工作任务

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信息记录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组织谁记录,谁记录谁证明”的原则,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培训等提供准确的记录,确保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

二、积极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的志愿服务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把组织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激活已注册志愿者、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作为当前志愿服务工作的重点来抓,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关爱活动,常态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化文艺、助学支教、智慧助老、医疗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科学普及、社会治安等志愿服务活动,并作为志愿服务项目通过系统发布并实施,让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都有活动记录和服务时长,在全市营造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三、强化考核,确保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志愿服务队建设和志愿服务项目发布、管理、结项及志愿服务时长的录入,引导志愿服务队伍对已开展但尚未记录服务时间的志愿服务进行服务时间补录,确保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请各地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5月25日前加入“巴中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群”(QQ群号:199674965),并于6月30日之前将本地、本单位注册志愿服务队伍全称、志愿者注册人数、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志愿服务记录总时长上报市文明办。

此项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监督检查,对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撑。

联系人:市文明办  任 超  联系电话:18383171819

市民政局  陈 媛  联系电话:18981670608

邮  箱:393611250@qq.com   247669129@qq.com

附件:志愿服务时长录入流程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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