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巴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绩
“十三五”时期,巴中市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日益增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养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一、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日益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到2020年,全市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95.31万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43万人,养老保险发放人数78.43万人。全市老年社会救助、老年医疗保障、特困供养人员、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供养标准从2017年农村400元/月、城市500元/月提高到2020年的农村510元/月、城市770元/月,分别提高了110元/月和270元/月。为全市7.9万余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全市8万余名特殊困难家庭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二、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将养老服务纳入《巴中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继出台了《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县(区)政府及时公开本区域内养老服务政策、服务标准、供需信息、投资指南。建立健全了巴中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连续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政府民生实事进行考核,确保“十三五”期间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亿元,福彩公益金按不低于50%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吸引社会资本近10亿元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建立了“巴中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研发了“巴中市居家养老服务手机APP”,开通了巴中市居家养老的通讯服务专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经验做法受到民政厅和民政部高度肯定。截至2020年底,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14所,正常运营的74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0所、民办养老机构14所),全市城乡日间照料中心350个,农村幸福院334个。落实新建敬老院项目7个、适老化改造项目47个,积极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提升失能半失能服务对象保障能力,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四、养老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连续四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县(区)交叉检查、市级明查暗访,全市不合格养老院整治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55项基础质量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关停并转农村敬老院10个。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建立巴中市养老人才库,首批入库人才达30人。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院长培训,实现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培训全覆盖。深化巴渝养老领域合作,取长补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成功与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沙坪坝区民政局、潼南区民政局签订养老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五、森林康养产业蓬勃发展。全市已建成国家森林康养基地1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8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8个、市级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28个、县(区)森林康养精品点102处,培育省级森林(康养)人家41个,打造省级森林乡镇7个。其中,天马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中国森林养生基地”,通江县空山镇、南江县光雾山镇入围全国“最美森林乡镇”,空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中国森林体验基地”,驷马河等3个基地获省级森林自然教育基地认定,章怀山等5个基地获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认定。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巴中市常住人口为2712894人,60岁以上占比24.46%,比全国与全省分别高出5.76%、2.75%,65岁以上占比19.67%,比全国与全省分别高出6.17%,2.74%。“十四五”时期全市养老服务面临诸多挑战与问题。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差、设施设备简陋、服务功能单一、安全隐患突出、缺乏管理维护等。城区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发挥不强、利用率不高,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改造难度大。二是民间资本投入意愿不强。地方配套政策落地落实难,要素保障不到位,民营企业存在观望状态,担心机构运转困难、收益难保障,民办养老机构总体数量偏少。三是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全市社会组织总量偏少,发展不平衡,主动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积极性不高,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四是养老服务人才储备不足。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专业水平低、工资待遇低“一老三低”现象,流失率较高,医疗、康复、心理、社工等高素质专业队伍不稳定,技术人才匮乏。
与此同时,“十四五”时期全市养老服务业也面临系列重大发展机遇。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任务,不断加强养老服务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期”,把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任务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养老服务发展基础条件更加坚实。“十三五”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为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市民生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制度、组织、设施、队伍等基础性框架已搭建成型,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养老消费将释放巨大潜能。“十四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多样化、品质化、定制化的服务需求会快速增长,养老服务多层次供给体系和多元化供给结构逐渐成形,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养老保障制度趋于完善,老年人消费观念逐渐转变、消费意识持续激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将对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有效需求转换率、释放养老服务消费红利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智慧养老服务场景愈加丰富。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实现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提供更好解决方案,也为养老服务节省照料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工作任务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发展壮大森林康养产业,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实现人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业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为推进巴中“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加快巴中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巴中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统筹协调。坚持基本与普惠双向并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作用,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惠及全市老年人,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统筹协调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推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突出重点,高质发展。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作用,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开展与成渝地区、东部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集群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坚持供给与需求双侧发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汇聚养老服务多元参与合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开放与监管双管齐下,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健全行业标准制度规范,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机制,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创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逐步形成兜底保障有力度、普惠供给广覆盖、高端养老有选择、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项目持续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布局合理,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在居住环境、生活照料、日常出行、健康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努力建成川东北地区养老服务高地。
二、具体目标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模式,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市、县(区)主城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基本建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合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成,兜底性养老保障有力、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提升、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拓展,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
——养老服务社会支撑更加有力。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智慧健康养老模式逐步推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壮大,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用地用房保障、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
——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更加规范有效。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服务质量评价、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逐步形成,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和持续优化服务。
巴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1 |
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 |
% |
≥60 |
约束性 |
2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 |
% |
100 |
约束性 |
3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
100 |
约束性 |
4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约束性 |
5 |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6 |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
% |
≥90 |
约束性 |
7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55 |
约束性 |
8 |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 |
人 |
≥1 |
约束性 |
9 |
县级老年大学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 |
巴中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11 |
全国森林康养基地 |
个 |
2 |
预期性 |
12 |
省级康养基地 |
个 |
10 |
预期性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一、完善兜底性与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对其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持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基础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受助面。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引导慈善力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慈善活动。
二、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状况,建立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不断丰富发展服务项目,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按照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全面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四、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优化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进一步衔接,完善补贴方式方法,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
第二节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政策,加快推动社区养老设施配建,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未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通过嵌入式和智能化,建设“一站多点、养教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社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照护服务、康复理疗、健康咨询、法律援助、养老培训等多元化服务。科学设置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通过开展住宅区无障碍改造、增设为老服务设施、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养老环境。通过政府支持、产业引导、业主众筹等方式,鼓励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现实需求、居住环境等情况,对居所及室内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能力。推动送餐助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应急服务、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规范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发新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和“时间银行”等做法。试点开设“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积极探索“物业+养老”的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三、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本土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力度,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养老资金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倾斜,重点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初创期企业(组织)。支持养老机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优势互补和信息互联互通,为居家老人提供一体化养老服务,发展居家服务新业态。
专栏1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重点任务 |
1.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力争2022年每个县(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有条件的乡镇建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逐步形成有序衔接、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打造15分钟服务圈。到2025年,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不低于60%。 2.持续推动适老化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有意愿的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失独、伤残、独居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实现愿改尽改。 3.试点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在巴州区与恩阳区实施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由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类机构”照护服务。 4.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物业服务企业增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营业收支实行单独核算。 5.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打造“城区15分钟、县城区20分钟”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构建以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依托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助餐服务。 |
第三节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一、着力推进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落实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制度,加快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暂时不具备县级集中照护条件的,可依托具备条件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照护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集中照护。对辖区内有集中照护需求无集中照护能力的乡镇,由县级民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安置,特殊情况可跨县(区)进行统筹安置。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应当内设医疗机构为特困失能人员提供诊疗服务,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探索建立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理顺权责关系、规范照护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二、着力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供养设施和服务条件,构建“1+N”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联合体。对服务功能弱、供养人数少、安全隐患整改难的老旧敬老院,坚持宜改则改、宜关则关的原则分类处理,对不宜再改造升级的乡镇敬老院在不改变性质的前提下,可改造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中心)。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充分利用撤并乡镇、村社闲置阵地,通过改造、调整、整合等方式,规划建设一批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并为周边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推进乡镇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鼓励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逐步将乡镇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收归县级直管。
三、着力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合理规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点,尽量选择交通方便、公共资源相对便捷可及的地方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并满足适老化要求。规模较大、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农村聚居点,应利用各类闲置资源,设立互助养老点,设置休息室、活动室、康复室、图书室等功能用房,力所能及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助餐服务;规模较小、人口较分散的村,可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公共资源,合并设置互助养老点。探索农村互助养老运营机制,完善政府补助、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办法。
四、着力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领导和指导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建立临时照护制度,对短期内无力履行照护义务的,可委托就近健康老年人、邻居、村居干部代为履行临时照护责任,定期开展巡访和照料服务。定期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子孙”“好邻居”等评选活动,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示范作用。
专栏2 农村养老服务提升重点任务 |
1.着力推进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到2022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失能特困人员、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护院),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100%。 2.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设并运营具备综合功能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数占辖区乡镇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推进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到2025年,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第四节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
一、有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建设布局,重点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和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护型、认知障碍型的养老机构。市、县(区)主城区着眼发展嵌入式、满足多需求的功能性养老服务机构。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或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鼓励县(区)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股权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推动公建民营模式逐步实现成熟化、制度化。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在满足兜底保障需求基础上,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
二、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然资源、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切实保障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力度。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社会力量适度有序在文旅新区发展中高端养老机构,支持和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合作共建,探索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发展。
三、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多功能养老分区,增设护理型床位,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建立健全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依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照顾需求评估为基础,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制度,持续推进智慧养老监管平台扩面升级,提升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坚持实用、精简原则,持续规范养老机构内部财务、人事、值班、档案管理等制度。审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探索在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公布,作为市民选择养老机构的参考,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及时更新公布政策措施、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
专栏3 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重点任务 |
1.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改革。大力引进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公办养老机构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推进改革。 2.提升高龄失能失智照护能力。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55%。 3.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60%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星级养老机构开展达标升级。 |
第五节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一、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规划衔接,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将县级或二级医院内设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部门。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提高医疗养老资源服务效率。
二、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本着“就近便捷、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等形式强化合作,组建内涵丰富的医疗养老联合体。养老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全市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根据医疗康复需求,与周边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医疗机构利用专业的医护团队和设施设备,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与养老服务。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对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可采取主办、协办、托管等形式,参与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支持医疗机构定期选派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帮助与其合作的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护理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技术准入、专业技术培训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防控、营养调理、中医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支持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扩增老年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供给。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老年门诊,增设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床位,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接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医服务。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等服务延伸至家庭,优先为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转介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逐步解决医疗机构老年患者“压床”问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
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准入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鼓励各县(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举办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保险机构和具有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相关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专栏4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重点任务 |
1.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60% 以上,治未病科室标准化率达100%。 2.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全市100 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除与医疗机构整合设置的,均内设医疗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55%。 3.有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80%以上。 |
第六节 发展壮大森林康养产业
一、全域化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以“光雾山—诺水河——空山”为核心,以米仓大道为轴线,整合森林康养资源,着力发展康养、疗养、养老、体验、观光旅游融合的综合性康养产业,打造中国知名森林康养目的地、中国内陆养生福地。以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契机,构建市场共享、分工合作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带,挖掘城市周边森林康养资源,提升业态品质。南江县、通江县重点发展森林康养+观景纳凉产业带,巴州区、恩阳区着力打造森林康养+中药养生产业带,平昌县主要发展森林康养+乡村旅游产业带。
二、开发森林康养精品项目。根据森林康养基地资源状况、目标游客市场等实际情况,打造一批吸引力较强的森林康养体验活动项目,开展森林浴、森林绿道、养生温泉、养生饮食、森林茶馆、森林观鸟、运动养生、芳香疗养、康养指标检测等项目建设,加强体验项目指导培训服务,建设完善森林康养标识标牌和解说体系,增加游客体验愉悦感和满意度。鼓励在旅游度假区中发展健康养老项目。
三、完善森林康养服务配套。统筹森林康养基地路网、电网、水网、气网、通信网络等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康养基地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森林康养基地的可进入性、吸引力和承载服务能力。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康复医疗等医疗健康服务,着力拓展中高端养老市场。提高森林康养食宿企业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整合和新建一批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服务接待设施。开展森林康养绿道专项建设,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覆盖的森林康养绿道体系。
四、挖掘森林康养文化。充分挖掘巴人、巴国、巴山丰富和独特的生态文化内涵,以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为载体,积极发展巴人文化养生园、通江银耳养生馆、巴中云顶茶文化养生馆及影视拍摄基地等森林康养文化产业,促进现代生态文明发展。
专栏5 森林康养产业重点工程 |
1.森林康养林培育提升工程:通江县培育2万亩森林康养林。 2.森林康养基地标准化建设:创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2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20个、县(区)森林康养精品点位30个。 3.森林康养经营主体培育:培育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5个、试点建设单位10个、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人家15个。 4.森林康养点位培育:打造森林村庄30个、森林人家50个。 5.森林康养步道及精品线路建设:建设森林康养步道16公里,打造森林康养精品线路5条。 6.巴山森林生态博览馆建设:通江县建设巴山森林生态博览馆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
第七节 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一、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持续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县(区)”等创建评选活动,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献爱心,推动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文化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将老年文化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规划。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着力推进品牌老年文化活动,举办“巴中老年文化艺术节”等大型群众性文艺活动,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开展活动,为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搭建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在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中,组织开展老年人读书、健身、上网等活动。推动老年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引导老年网络文化发展,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老年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老年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参与志愿服务,盘活老年志愿服务队伍,成立巴中市老年大学,设立巴中市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库,搭建老年人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流平台,扩大老年人再就业的影响力,让全社会充分认识老年人的特殊作用,形成将老有所为与全民创业相结合的良好氛围。指导和促进各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老年协会活动有序开展。
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群众组织应积极协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促进老年人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
第八节 探索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模式
一、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智慧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依托 “巴中市数字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在现有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对接,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全市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机构、养老需求信息库,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与医疗服务等融合发展,发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支援、服务预约、健康咨询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以居家安全为核心的一站式居家生活服务。探索在养老机构、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失智老年人配备智能穿戴设备,实行智能监测。到2025年,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市范围全覆盖,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和1个智慧养老社区。
二、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创新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促进高新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加快发展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主要业态的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业与乡村振兴、绿色农产品开发、教育培训、健康娱乐、体育文化、旅游开发、家政服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培训服务,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和学习网络信息、智能技术。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线上服务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优化手续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打破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推进“互联网+医养”便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四、加强智慧养老网络安全保障。加强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落实养老服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要求,提高防攻击、防病毒、防窃密能力。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管理和安全管控。
专栏6 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任务 |
1.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智慧巴中”云平台,整合现有健康信息、养老信息等信息平台,到2025年,建设全市统一的健康养老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和1个智慧养老社区。 2.推广使用智慧养老产品。逐步推广使用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3.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
第九节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根据巴中养老服务需求制订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对在岗养老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继续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水平。兑现落实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对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兑现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鼓励养老机构从一线养老护理员中遴选业务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合理的养老护理员职务晋升机制。
二、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优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学历及学位教育。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立社会工作科(室、站),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养老服务类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服务。探索依托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强化人才储备。
三、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市和县(区)逐级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的养老服务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市内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参与省外、国(境)外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养老服务管理先进经验。
四、健全人才流动促进机制。实施“物业+养老服务”“家政+养老服务”“护理+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组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化培训,为小区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视、生活照料等常规性养老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家政服务中融入养老服务功能,满足居家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鼓励从事执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职业的人员申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拓展养老护理员入职渠道。
专栏7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
强化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推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到2025年,全市经过职业技能评价的养老护理员人数累计超过5000人,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到2025年,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 |
第十节 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一、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落地。推动养老服务国家、行业标准全面实施。围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结合,进一步落实覆盖养老服务通用基础、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评价、支撑保障等领域的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化。加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宣贯力度,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系统监管等方式,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其实施指南,探索开展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养老服务的综合评估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守信主体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共享发布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共享至巴中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等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巴中)”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适时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监管。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会员信用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监管措施效能发挥。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将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本规划所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建立由民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医保、林业、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规划实施。对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区),在安排有关养老服务财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有关试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励。
第二节 加强要素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把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到2022年,地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保障供地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前提下,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探索“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设施,社区服务用房40%以上“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探索将长期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减轻税费负担。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落实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
第三节 加强监管考核
强化行业监管。民政部门应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物价部门应依法确定适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其他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巴中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重点项目表
县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性质 |
建设起止年限 |
投资方式 |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
投资 预算 (万元) |
责任 单位 |
巴中市 |
1 |
巴中市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二期) |
巴州区回风小区 |
新建 |
2020-2022 |
政府投资 |
建筑面积8300多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00张,配套建设室外硬化及铺装,室外管网、室外照明、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
3400 |
市民政局 |
2 |
巴中市老年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东锦社区 |
新建 |
2020-2024 |
政府投资 |
建设老年医养楼两栋,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设置半失能护理床位800张,建设内容包括设备购置、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
25000 |
市民政局 |
|
巴中经开区 |
1 |
巴中经开区养老服务中心 |
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占地50亩,新建床位500张、分两期建设,包含老年服务中心、康复中心、老年公寓、休闲活动中心、康养步道及自行车道、绿色景观等基础附属设施设备建设,建成后实现辖区特困人员全覆盖,失能、半失能老人全覆盖。 |
9000 |
巴中经开区 |
2 |
巴中经开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全区新建4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内容:每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照护床位15张、老年餐厅、医疗康复室、老年用品体验展示租赁维护中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中心、居家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社区学习点、老年休闲娱乐场所(阅览室、棋牌室、健身房等)、“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工作站、老年接送车、送餐车等功能空间和设备。 |
1000 |
巴中经开区 |
|
巴州区 |
1 |
巴州区鼎山百寿康养护中心 |
巴州区鼎山镇 |
新建 |
2021-2022 |
政府投资 |
占地面积20亩,拟建床位300张、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中心及设施设备购置。 |
3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2 |
巴州区曾口养老服务中心 |
巴州区曾口镇 |
新建 |
2022-2024 |
政府投资 |
占地面积30亩,拟建床位200张、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中心及设施设备购置。 |
2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3 |
巴州区平梁养老服务中心 |
巴州区平梁镇 |
新建 |
2023-2025 |
政府投资 |
占地面积15亩,拟建床位200张、老年公寓、办公楼、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中心、生活广场、绿色景观及设施设备购置。 |
2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4 |
巴州区清江养护院 |
巴州区清江镇 |
新建 |
2023-2025 |
政府投资 |
占地面积30亩,拟建床位300张、老年公寓、办公楼、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中心、生活广场、绿色景观及设施设备购置。 |
3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5 |
巴州区莲花山养老中心 |
巴州区平梁镇 |
新建 |
2023-2025 |
社会投资 |
占地30亩,新建床位200张、老年服务中心、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活动中心等基础附属设施设备建设。 |
4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6 |
巴州区祺润养老中心 |
巴州区 |
新建 |
2023-2025 |
社会投资 |
占地50亩,新建床位300张、祺润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活动中心、康养步道及自行车道、绿色景观等基础附属设施设备建设。 |
5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7 |
巴州区颐养苑养老服务中心 |
巴州区三江镇 |
新建 |
2022-2024 |
政府投资 |
占地面积15亩,拟建床位200张、老年公寓、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休闲中心及设施设备购置。 |
2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8 |
巴州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
相关乡镇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建设太子、中岭坪等8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含办公、服务等阵地。 |
2000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
恩阳区 |
1 |
恩阳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各相关镇 |
新建 |
2022-2025 |
政府投资 |
新建花丛镇、渔溪镇、茶坝镇、下八庙镇、双胜镇5个区域性养老中心,项目共占地100亩,设置床位1000张,拟建老年人生活用房、宿舍,卫生保健室、文化娱乐用房、康复训练室、心理抚慰室、临终关怀室及附属设施、设备。 |
120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2 |
巴中市恩阳区黄石盘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
恩阳区黄石盘水库 |
新建 |
2021-2025 |
社会投资 |
占地面积100亩,新建床位1000张,建老年生活用房、接待室、文化娱乐室、康复中心、心理咨询室、临终关怀室及附属设施设备。 |
200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3 |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 |
恩阳区明阳镇高店子社区1组 |
新建 |
2021-2022 |
政府投资 |
项目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建老年生活用房、卫生保健室、文化娱乐室、康复训练室、心理抚慰室、临终关怀室及附属设施,购置相关设备。 |
195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4 |
恩阳区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和养老人才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
恩阳区文治街道马鞍社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新建 |
2022-2025 |
政府投资 |
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设置老人信息库、机构养老服务监管系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系统、呼叫服务系统、应急救援服务系统模块,区、镇、村(居)三级端口使用系统,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中心,为全区所有老年人提供电子档案、GPS定位、一键求救、健康管理、人文关怀等线上服务,整合服务资源提供五助线下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
10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5 |
恩阳区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 |
登科街道白玉社区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护理型床位500张,建设面积25000平方米,设置失能老人照护区、文化娱乐区、康复训练区、精神慰藉区、慢病管理区,配套中央厨房、管理用房、员工宿舍、老人临终关怀室,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
75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恩阳区 |
6 |
恩阳区村(居)为老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
各镇(街道)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实现全区309个村(居)为老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服务场所不低于50平方米,购置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设备。 |
35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7 |
三汇镇中心敬老院 |
三汇镇三雪街 |
续建 |
2021-2022 |
政府投资 |
项目占地6658平方米,建筑面积4832平方米,设置床位150张。 |
1055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8 |
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各相关镇(街道)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全区3个街道和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在居民生活密集区各新建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内容:每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设嵌入式养老床位15张、老年餐厅、医疗康复室、老年用品展示中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中心、居家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老年休闲娱乐场所(阅览室、棋牌室、书画室等)、“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站。 |
25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9 |
特困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
各镇、街道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对全区13500名居家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
200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10 |
恩阳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
各相关镇、街道 |
新建 |
2021-2023 |
政府投资 |
对全区撤并整合后9所公办养老机构1200张床位按照需求牵引、布局合理、因院施策、适老优先、整院改造,全面提升的原则,对敬老院设施及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新增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消防安全达标提升。 |
2550 |
恩阳区人民政府 |
|
南江县 |
1 |
南江县神门生态康养综合服务中心 |
南江县神门乡沙坝村 |
新建 |
2022-2025 |
政府投资 |
项目占地面积20亩,拟新建接待中心、康养中心、后勤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设计床位480张。总建筑面积约30067.7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2550.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16.95平方米。 |
15000 |
南江县人民政府 |
2 |
南江县罐坝•秋池生态康养综合服务中心 |
南江县杨坝镇罐坝村 |
新建 |
2022-2025 |
政府投资 |
项目占地面积22亩,拟新建接待中心、康养中心、后勤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设计床位476张,总建筑面积35693.3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4943.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49.76平方米。 |
18000 |
南江县人民政府 |
|
3 |
南江县人民医院黄金新城医养中心 |
南江县集州街道林家坝 |
新建 |
2022-2025 |
政府投资 |
项目占地面积52亩,拟新建接待中心、康养中心、后勤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设计医疗养老床位400张,总建筑面积41646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1520.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25平方米。打造集“医、养、康、护、孝”五位一体全方位、全身心、全周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
32000 |
南江县人民政府 |
|
4 |
南江县鼎丰国投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
南江县集州街道林家坝 |
新建 |
2021-2023 |
国有企业投资 |
项目占地面积14.6亩,拟新建接待中心、康养中心、后勤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设计床位418张,总建筑面积26679.4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5994.7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84.75平方米。 |
12000 |
南江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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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 |
1 |
通江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含幸福大院) |
相关乡镇 |
新建 |
2020-2025 |
政府投资 |
建设项目13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0个集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
10000 |
通江县人民政府 |
2 |
通江县老年养护中心 |
通江县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项目占地50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数500张,其中护理床位400张,配建健身中心、活动中心、多媒体影院及户外活动场地、绿化、消防、给排水系统等及其他附属设施。 |
6000 |
通江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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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江县(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相关乡镇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新建铁溪、瓦室、涪阳、永安、民胜、沙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个,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养老床位900张,配套建设文化娱乐中心、膳食中心、医疗室、心理咨询室、健身房、消防设施等。 |
8000 |
通江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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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江县失能老人养护院建设项目 |
通江县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占地15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床位300张。配套建设文化娱乐活动场地、绿化、消防等其他附属设施。 |
5000 |
通江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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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江县新华康复院改扩建项目 |
通江县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占地15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床位200张。配套建设文化娱乐活动场地、绿化、消防等其他附属设施。 |
800 |
通江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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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 |
1 |
平昌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相关乡镇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新建2所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400张,为城市及周边、以及区域内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养老服务。 |
5400 |
平昌县人民政府 |
2 |
平昌县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相关乡镇 |
扩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对现有3所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新增床位180张,满足养老需求,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安全的养老环境。 |
2160 |
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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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昌县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相关社区 |
新建 |
2021-2025 |
政府投资 |
在5个社区居委会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增床位200张,新增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保健护理等服务。 |
1750 |
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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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昌县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 |
相关乡镇 |
新建 |
2021-2025 |
民间投资 |
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新建失智失能养护中心3所,新增床位300张,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
4000 |
平昌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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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昌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 |
相关家庭 |
改建 |
2020-2023 |
政府投资 |
适老化改造困难老年人家庭2500户,每户1000元。 |
250 |
平昌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