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1-04-15 09: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拟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结婚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全市通办”业务。即: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为我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可持法律规定材料到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不纳入此次“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范围,仍按原方式办理,待试点运行正常后纳入“全市通办”工作范围。
全面启动本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推行婚姻自助登记,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政策文件:http://mzj.cnbz.gov.cn/public/content/2029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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