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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8 21:11 来源: 巴中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全市民政系统抓好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成为近期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任务,全市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关心关注一线,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举措
 (一)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2.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不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取消院内集体活动,取消活力老人外出活动,不接收新入住 老年人;做好老人心理调节、精神疏导和卫生习惯引导,加强家属沟通协调。
  3.开展疫情监测,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定时开展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提前预留观察房间。
  4.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强化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暂停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暂停居家老年人上门服务项目(疫情结束后再行弥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托养老年人的,暂不开门运营,有老年人托养的,按养老机构进行管理。
 (二)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6.严格执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 》。
  7.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封闭期间一律不得接待外来人员和志愿服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院外人员,应做好出入登记、测体温、消毒等工作,禁止到儿童生活区域与儿童接触;取消儿童集体活动,不组织外出活动。
  8.教育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空气流通,进行定时检测和记录,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消防和安全工作。
  9.有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要及时就诊治疗,工作人员陪护儿童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必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三)加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0.强化新入站的求助人员入站防控,认真核实流出地区,询问接触史,做好体温测量;新入站人员先安排独立区域进行观察,来自疫区的求助人员必须单独安排区域隔离。
  11.强化站内防控,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定期监测体温和其他体征,如有疑似症状需按规定隔离观察、送医治疗、报送信息。
  12.强化送返防控,尽可能暂停向外地护送受助人员,全面暂停湖北籍受助人员送返;确有必要送返的,要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备。
  13.强化托养机构常态监督检查,提高巡查探视频率,对托养人数多、人员密集的托养机构要视情做好人员接回、转移等工作。
  14.强化综合防控,做好站内清洁消毒和卫生防疾,加强食品、饮水、用药等安全管理,开辟疫情防控应急隔离观察区,配备卫生防疫物资,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联动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置。
 (四)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5.备齐、备足必须的防护装具,严格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加强业务大厅、服务洽谈室、休息室等重点部位防控。
  16.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劝导遗属严格控制参加守灵人员数量;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
  17.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科学处置逝者遗体。
  18.各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除开展新安葬服务外,暂停一切实地祭扫活动。
 (五)加大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19.婚姻登记机关应开窗通风,定期消毒,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积极采取电话、网络方式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尽量减少当事人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避免“扎堆登记”。
  20.原定于2月2日等特殊时日加班登记,并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临时取消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1.加强宣传,严格执行各类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22.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住院区、就餐区等区域的消毒工作;加强对来往人员的管理,对所有进入机构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23.加强对服务对象每日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登记,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如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转入隔离区域,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按规定报告信息和送医救治。
 (七)加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24.暂停即开票小卖场集中销售。
  25.要加强各地“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和电脑票销售站点管理,关注休市通知。
  26.分中心要细化防控举措,加强督促检查,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复市后,各销售大厅、销售站点要严格执行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各销售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上岗。
 (八)发挥群众自治功能,推行群防群治,配合做好社区疫情。
  27.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制定切实可行防控方案,及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28.发挥村(居)民小组长、网格管理员、院落楼株长、物管企业、驻区单位等的作用,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在落实防护描施的前提下进行一家一户入户排查,紧盯对从武汉等疫区来的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29.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利用大喇叭、黑板报、提示书公示栏、公开信、0Q群、微信群、公众号、LED屏、智慧社区等,宣传预防知识和提升防控意识,营造“我的健康我做主”的浓厚氛围。
  30.暂停组织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引导群众不聚会、不聚餐、不聚众和不串门、不赶集,坚决杜绝“不当回事”的现象。
  31.加强与卫健、公安、文旅、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沟通,实时掌握和通报疫情状况,落实防治要求,增强防疫工作合力。
(九)加大各级民政机关和单位自身疫情防控力度。
  32.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外出情况,如有往来或途经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武汉等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应自觉隔离观察;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33.假期结束上班后,要加强内部防控,备齐防护设备,关心关爱一线人员,进一步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建立体温监测制度,对食堂、会议室、办公室、值班室等公共场所,应定期实施消毒、开窗通风。
  34.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管理,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并测量体温,密切关注重点地区人员进出情况。
  35.精简会议,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工作群等形式布置、开展工作.
  36.完善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3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主动教育身边人员和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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