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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04-11 09:00 来源: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四川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为民办实事为工作重点,着力改善民生,维护大局稳定,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保民生”职能进一步强化。低保标准稳步增长,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从178.4元提高到219.8元,增长23.2%;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从80.6元提高到105.6元,增长31%;五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6.52亿元。全市城乡医疗救助逐步降低和取消起付线、分病种按比例救助;临救机制城乡一体,对因重病、大病和遭受突发性意外,造成难以维持生活的家庭落实市、县“两级救助机制”,五年累计救助7万余人次,发放救助金约6000万元。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9657人,集中供养率达47%。
老龄福善事业有序推进,“谋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160张、改造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养老床位数共计 1.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20张。拓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五年共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2个、农村幸福院334个,为800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98个乡镇(街道)、2493个村(社区)成立老年协会,吸纳老年协会会员27.79万人,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市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建成并投入使用。五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5.96亿元,是“十一五”发行总量的2倍。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争取慈善救助项目20余项,募集救助资金7900余万元。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促发展”功能进一步凸显。城乡统筹发展,村(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有序推进,五年共建成标准化示范社区100个。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到“十二五”末,全市社区干部达1700余人,五年共培训社会工作人员1.2万余名。村(居)民自治制度全面落实,顺利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政区划设置逐步优化,成功获批设立恩阳区,完成了17个乡的撤乡设镇工作,分设了4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市、县区地名数据库,编制印刷了2014版《巴中市行政区划图》和2015版《巴中市城区图》,加强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5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被评为“平安边界线”。
优抚双拥工作不断创新,“深融合”作用进一步体现。“十二五”期间,全市双拥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三连冠”。抚恤优待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月定补标准由445元提高到75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月补助标准由250元提高到390元。安置工作更加规范合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率100%,符合政策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安置继续保持100%,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达100%,“十二五”期间,共安置退役士兵6579名。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申报零散烈士墓37912座,建设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2个,争取补助资金19196万元。
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加强,“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登记社会团体911个,社会组织总数达3512家。依法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100%,违法查处率连续五年保持100%。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五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05100对,离婚登记17924对,婚姻登记业务全部实现“一站式”网上办公,通江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评定为4A级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了殡葬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殡葬设施科学合理的布局逐步形成,市殡仪馆搬迁正稳步推进,五年共火化尸体12198具。积极开展依法救助、人性化救助,五年累计救助人数达9686人次,共收养弃婴、弃童127人,成功为23名病残儿童实施“明天计划”手术治疗。
防灾救灾体系基本构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了应急、防汛、民政、国土、气象、交通等应急指挥体系平台,资源合理整合,信息实现共享。全市建立自动气象观测站217个,建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系统,组建了民政、交通、电力、通讯、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开展了120余班次5700余人的灾害信息员业务技能培训,其中46人通过了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鉴定。强化工程防御能力建设,市救灾减灾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部建成,全市现有救灾物资仓库5个、救灾物资储备点77个,多功能、多用途应急避难场所78个,成功创建16个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有力地提升了基层组织和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第二节 形势分析
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居民消费结构优化、生活水平普遍提升,人民群众对过上更美好生活有更多新的期待,特别对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必将与日俱增且趋于个性化和多样化,对民政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民政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和紧迫。大力发展民政事业,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必将成为“十三五”时期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群众迫切期望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当前巴中正处于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脱贫攻坚期,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期,必将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和重要空间。与此同时,全市民政工作也面临资金投入保障不足、群众对民政服务需求不断扩增、基层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民政基础设施滞后等突出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抢抓机遇,直面挑战,努力发挥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积极发展现代民政、构建法治民政,奋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第二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以“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为工作基调,苦干实干,创新创造,努力推动民政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等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奋斗目标
到2020年,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城乡和谐社区大量涌现,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灾救助体系基本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抚工作和新型安置制度平稳运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功能和作用增强,与城镇化相适应的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专业社会工作基本普及,便民利民的民政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民政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第三节 总体思路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民政工作手段现代化,全力保障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章 民生保障
第一节 社会救助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结合精准扶贫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科学分类,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一批,采取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夯实扶贫救助中心建设等措施实现政策性兜底扶贫。将长期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一批,提高医疗报销标准、落实大病救助措施、强化全面健康教育,不断缓解群众资金压力。将已经受灾和容易受灾的贫困人口纳入灾后重建一批,采取即时救助与灾害重建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其脱贫致富。
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低保阳光、公平、公正。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力争2020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筹。积极实施分类救助,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重点救助。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低保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低保救助信息化水平,实现跨部门、多领域、多层次信息共享。完善核查办法,准确核实救助对象家庭及个人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对象识别、动态管理、监督落实的水平。
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规范完善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分类救助帮扶,通过资助参保、住院救助等最大限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与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化。
健全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五保供养标准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政策,到2020年,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在供养对象自愿入住的情况下,力争到2020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健全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巴中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县(区)财政按上年末本行政区域总人口,以每人2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做好临时生活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慈善援助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

第二节 社会福利
不断提高孤儿养育服务水平。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确保散居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748元/月/人,集中养育孤儿不低于1246元/月/人,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规范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资金监管,实行孤儿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孤儿健康成长。加强孤儿的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抚育儿童成长的服务水平,确保孤残儿童都能够幸福、平安、快乐的成长。
加快发展残疾福利事业。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建成巴中市精神病康复院,保障城镇“三无”、农村五保、流浪乞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城乡特殊困难精神病患者等民政救助的精神病对象治疗、康复需求;同时,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有效满足全市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需求。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管理工作。
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形成慈善组织网络。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点、慈善超市,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开展捐赠。提供慈善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加强慈善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创新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福彩销售网络,“十三五”期间福彩销售网络延伸到乡镇及50%的村(社区)。加强福彩品牌及公益金使用项目的宣传力度,树立品牌特色和优势。增强彩票发行销售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

第三节 养老服务
按照中央、省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我市人口老龄化的规律特点,按照统筹城乡、精准扶贫的要求,把养老服务业放在民生优先发展的地位,切实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文教卫生体育等公共性服务业和旅游、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强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需求。到2020年,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实现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居家老人,基本实现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到乡镇(街道),全市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依托巴中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良好,旅游资源独特,特色资源丰富特性,积极培育以生态养老、休闲观光、森林康养为主,特色鲜明、区域吸引力较强的康养产业,整合建设老年医院、老年大学、老年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及国家政策支持的养老项目,积极规划打造养老产业园,力争把巴中建成川东北的生态康养基地。
培养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鼓励职业类技术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对就读养老服务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养老护理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公办机构按照工作人员与供养生活能够自理的收养人员1:6的比例(生活不能自理的收养人员1:3的比例)配备人员或者设置公益性岗位,其中医疗、护理人员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50%。
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实施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生活补贴,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提高老年人救助水平,促进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争创国家、省级“敬老模范县(区)”和“敬老文明号”等活动,强化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促进传统孝道精髓与新时代精神相结合,铸就新型孝道文化。加快基层老年协会标准化示范建设,探索实践“日照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管理”、“农村幸福院+基层老年协会服务”的运转模式,组织开展各类经常性老年活动。加快老年大学(学校)建设,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发挥老年人的余晖,进一步吸纳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第四节 防灾减灾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充分整合应急、防汛、民政、国土、气象、交通等部门资源,建设完成智慧巴中防灾减灾大平台项目,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强化信息获取手段,提高防灾减灾信息集成、智能处理、科学管理、共享服务水平,完善灾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标准,保障防灾减灾信息安全,完善巴中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平台。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监测站网建设,开展自然灾害调查与评估,编制风险图,基本摸清自然灾害发育、分布、威胁情况及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初步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共享及服务体系。突发灾害性天气检测率达90%以上;天气预报可用时效达到10-15天,精细化到乡镇的灾害性天气落区和强度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以上;常规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
加强救援救助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灾情评估机制、加强救灾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统筹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重点加强城镇疏散场地、避险场所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及设施配备,拓展建设边远高寒山区和中心场镇救灾物资储备点,特别对有较大、特大险情隐患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并按所需储备相应装备和物资。科学储备救灾专用物资,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人口死亡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二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建立健全救灾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推动救灾保险制度建设,以住房保险为基础,逐步扩大灾害险种,着力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强力推动“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和灾害保险”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灾害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
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以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工作,全面提高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和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居民防灾减灾避灾意识和技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机关团体、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

第四章 社会管理
第一节 基层政权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按照公共服务下沉、社会服务扩能的原则,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领域,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进程。以县(区)为单位制定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扎实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探索推行“政社互补”、“三社联动”。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专业社会工作者达100名以上。到2020年末,实现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的7%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伍。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强化村(社区)民主监督。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全面完成第十、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组织“带头人”,强化村(居)委主任培训,提升其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持续开展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建成三星级社区50个、二星社区100个;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00个以上。
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积极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平台,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到2020年,建成20个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科学调整设置行政区划。充分发挥行政区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调控作用,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科学论证,搞好沟通协调,严谨、细致、扎实地做好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稳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为平台,加大投入,大力提升地名服务管理水平;认真抓好地名的命名管理和非标准地名的清理整顿,努力实现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成市级地名规划和县(区)地名规划编制;进一步理顺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体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地名标志管理机制。地名普查工作实现相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落实好已勘定的法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边界纠纷调处机制,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探索推进界线档案管理电子化、信息化工程,通过努力,逐步实现由“传统守界”向“现代管界”转变、“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型,充分发挥界线管理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局势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 社会组织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五年时间内全市新增社会组织5000家,总数达到8000家。市级力争创办社会组织学院、社会组织培训机构。培训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党建人才、社工人才1万人。
规范行业协会服务行为。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脱钩改革,加快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完成所有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任务,实现“五脱钩、五规范”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分离,规范党建管理关系。
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民政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科学制定评估指标,逐步完善民间组织评估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激励和监督,实行优胜劣汰,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模式。简化乡、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推行备案制,解决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登记难问题。探索行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压缩限时办结时间;提升管理手段,采取实地年检和送达年检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节 社会事务
大力推进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婚姻登记机关编制、人员、经费,加强对婚姻登记人员的培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市婚姻登记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和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规范收养登记,认真执行收养登记法律法规,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不留法律漏洞。
不断深化殡葬管理工作。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推广文明殡葬,倡导文明祭祀。大力推行“绿色殡葬”,公墓建设向“生态化、园林化、规范化、艺术化”发展。不断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建立和完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建立健全联合督查机制,进一步提高火化率;加大殡葬设施投入,十三五期间完成市殡仪馆迁建工作。
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健全救助网络体系和救助保护体系,增强救助保护能力、教育矫治能力、预防干预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救助管理保护体系,加大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启用救助管理指纹识别系统,积极推进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街头巡查、劝导和救助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十三五期间,市救助站力争创建“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和“国家三级救助管理站”。
全面推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现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延伸职能,以“巴中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的成立为基础,督促各(县)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机制和网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辅导工作机构,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力争到十三五末,各县(区)均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

第四节 优抚安置
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积极创新双拥模式,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建立具有巴中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完成5个以上军地协同发展项目。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以基层为重点,发展以乡镇、街道为依托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在全市建立基层(社区)双拥工作站,力争到2020年100%的街道达到双拥模范街道,100%的驻地部队达到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切实加强双拥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确保数据录入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惠政策,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全面建立优抚对象信息纵横核查共享机制,努力实现优抚对象动态精确管理,力争核查率达到70%以上。扎实开展优抚对象解三难“万千百”帮扶活动,帮扶1万户优抚对象家庭脱贫致富。十三五期间,帮助1千户缺少实用技术的优抚对象家庭每户培训1—2名骨干实用技术人员;为1百户缺房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逐步提高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做好烈士名录和事迹整理编纂、宣传,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立2处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国家级教育基地、2处省级国防教育基地。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结合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目标工作任务,探索建立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社会化协同助推同步创业工作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力争知晓率、有参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合格率和就业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军地伤病残退役军人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常态化。加强协调沟通,用好用活政策,全力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提高军休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军休人员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推进军休人员服务规范化管理化建设,加大全市优抚医院、光荣院标准化建设力度,合格率达100%,争取2020年全面通过验收。完成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办公和军休干部休养场所的建设,军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率达100%。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人员以短期疗养为主的优待政策落实和优惠政策保障机制,做好市级两大疗养基地的挂牌及制度上墙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工作机制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区)民政局要依据本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提出年度计划目标。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认真搞好年度和中期评估,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二节 强化项目支撑
要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切实把规划分解到项目、落实到投资,建成“十三五”民政重大项目储备库,认真编制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有效配置各类资源,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严格加强各类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使项目建设形成“谋划一批、上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机制。“十三五”期间,共建设规划项目86个,总投资达10余亿元
第三节 加强资金保障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在民政事业方面的责任,建立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分担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投入,建立民政事业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提高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补助水平。增加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民政事业的比重。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第四节 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和完善“数字民政”工程。以巴中市民政信息化工作规范标准体系为保障,民政行业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开发建设规范民政服务对象、事务办理和监督管理的基层民政全业务软件,不断建立健全减灾救灾指挥体系、社会救助信息体系、民政社会管理信息体系、民政公共服务平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建立起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的民政信息网络,有效改善和提升民政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
第五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协调配合和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具有现代管理理念、高度社会责任感、较强经营能力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队伍;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水平,培养造就学术品德好、专业素质高、服务能力强、团队结构优的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坚持不懈建设“依法、阳光、规范、优质、高效”的民政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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