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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今年累计发放8029万元残疾人补贴

2019-12-24 16:13 来源: 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12月3日是第28个“国际残疾人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11月底,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8029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477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3255万元。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暖政,推动残障康复服务事业发展。据介绍,对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对困难残疾人,持证残疾人(一、二、三、四级)是低保对象的,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2019年90元/人/月,2020年100元/人/月;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对象的残疾人及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由相关部门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除低保、五保对象)可享受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当地残联申请,当地残联发放。

在就业、创业方面,有意愿、有能力进行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可参加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可向当地残联申请居家灵活就业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500元。

在残疾人康复方面,贫困残疾人可向当地残联申请适配亟需基本辅具;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0-12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可向当地残联申请手术、康复训练、基本辅具适配等救助项目,当地残联根据项目审批救助资金直接与项目实施机构结算(脑瘫康复、听力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年龄放宽至12岁,肢体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年龄放宽至14岁)。肢体残疾人可享受假肢适配补助(大腿每例1500元,小腿每例1000元),由残疾人本人向当地残联申请并在定点机构装配,补助经费由当地残联向定点机构结算。

与此同时,贫困重度残疾人可向当地残联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由当地残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改造方案并实施。(来源:巴中日报  实习生 王佳佳 记者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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