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艰难让文明殡改深入人心

发布日期:2021-03-23 17:13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字体:  

方明星 谢文浩

前些年,江西省兴国县传统殡葬习俗较为顽固,殡葬改革难度较大。2019年以来,兴国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2020年遗体火化率实现100%;全县市、乡、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有序进行;“三沿六区”范围内散埋乱葬坟墓整治稳步推进;全县上下形成惠民、绿色、科学、经济、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总结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兴国县组建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分管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工作。2020年以来,召开全县殡葬改革调度会议4次,现场调度8次。同时,配强殡葬改革工作专班,协调宣传、住建、林业、自然资源、文广、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合力,常态化督促各乡镇持续用力推进殡葬改革。

多方突破,做细群众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做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在各乡镇、村交通要道张贴《关于在全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2000余份,制作绿色殡葬宣传画报1000余份,发放殡葬改革宣传手册2万余份,各单位悬挂宣传横幅2000余幅,印发殡葬改革承诺书25万份,营造人人知政策、个个齐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党员干部带头。印发《兴国县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并报送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带头推进移风易俗。

积极转化从业人员。引导村民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发挥老干部、老党员、名人富人、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帮助群众解开心里的疙瘩,做通殡葬从业人员思想工作,使其成为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兴国县文明办、民政局、文广新旅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举办风水先生行业转化培训班,组织风水先生学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倡树文明丧葬理念。

突出重点,压实层级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乡、村、组具体责任,确保上下协调、运转顺畅。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县级设立信息管理员,乡镇设立信息联络员,村级设立信息报告员,各乡镇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形成条块化管理、齐抓共管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由县财政为村级信息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岗位补贴,要求村组信息员及时将逝者信息报送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户送达遗体火化告知书,详细告知火化政策并进行密切跟踪。

抓好重点整治。稳步推进“三沿六区”范围内散埋乱葬、豪华墓、活人墓等的治理。全县摸排整治搬迁坟墓5312穴,补偿农户2500万余元。认真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未整治到位的豪华墓、住宅式坟墓等第一时间组织整改,采取寄存、深埋、迁入公墓等处理方式。

强化督查奖惩。坚持殡葬改革工作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县遗体火化、殡葬设施建设、散埋乱葬治理与移风易俗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没有按照要求落实遗体火化的乡镇组织约谈表态,连续2个月遗体火化率不足100%且排名后3位的乡镇主要领导要在县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对连续3个月排名后3位的乡镇组织惩处,同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提升服务,建好基础设施

县级抓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引进国有资本投资兴建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总投资1.5亿元,建设面积350亩,一期工程建设面积100余亩,规划建设穴位1.8万余个,骨灰存放格位约5000个。

乡镇抓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27处,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2020年投资1200余万元打造杰村乡含田村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经开区猫岭城市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可满足当地群众30年以上丧葬需求。

村级抓骨灰堂建设。投资4000万元,按照村级人口以及年6‰死亡率规划,至少满足群众30年的丧葬需求。采用村级独建、村村联建等模式,县政府按照常住人口计算,给予各村15万元-50万元补助。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91个村级骨灰堂,覆盖136个村,目前还有46个已选址并开工建设。

强化指导,把握关键节点

科学确定骨灰堂建设选址。要求各地选址要遵循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符合规划、顺应当地风俗等原则,完成选址后报县殡改办,经专家现场察看同意后才可组织实施建设。

严把建设产品质量关。骨灰堂建设施工过程中,县殡改办组织工作队伍不定期对各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针对骨灰存放架生产商家多、价格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县殡改办要求各乡镇、村在采购时要选出质量过硬的产品,订购前必须提供样品到县殡改办备案,经殡改办确认质量可靠后才能采购安装。

加大投入落实惠民政策。制定相关政策指导性文件10余份,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依法实施提供政策保证;坚持减轻群众负担,凡是本县城乡居民(公职人员及领取丧葬补助人员除外)亡故实行遗体火化的,免除遗体接运、火化、三天内暂存冷藏、一年内寄存、普通骨灰盒等费用,合计1740元/具;出台文件明确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给予1500元-3600元/穴不等的补偿等,对迁进公墓区安置的再奖励1000元/穴,该政策实施以来累计拨付补偿资金1000余万元。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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