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巴中市民政局建立“三个”机制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打非治乱、年度检查、抽查审计、等级评估、“双随机 一抽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先后对全市178家僵尸社会组织进行了注销、撤销登记,对11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约谈,对25家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28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
二是建立孵化培育机制,通过“申请-进驻-孵化-出壳”模式重点培育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孵化培育社会组织168家,服务城乡社区82个,入壳孵化社会组织12家,链接挖掘资源2000余万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信用分类机制,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类别,明确各类各级社会组织信用等级。截至目前,评估3A级以上社会组织18家。对8家社会组织实施了行政处罚,结合等级评估及行政处罚结果,对社会组织进行授信,并作为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及公益创投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