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0-12-03 14:44 【字体:  

12月3日,平昌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局机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情况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个别单位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督查问责追责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同志有“三麻”症状:遇到问题需解决怕麻烦,不主动查摆问题思想麻痹,面对隐患熟视无睹态度麻木;个别地方硬件设施设备有待加强。这些情况不容小觑,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做到“七个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让“烤火不关窗,关窗先灭火”深入人心;工作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源头管控到位,斩灭一切危险源;预案编制到位,建好队伍、建好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充分掌握人员思想情况,及时做好心理疏导;物资准备到位,按标准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定期检查与更新;疫情防控到位,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会议要求,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点定量定向定责到人;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认真落实挂联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辖区负责制”,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整改一起、问责一起。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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