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民政局: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日期:2020-02-11 16:43信息来源:通江县民政局 【字体:  

一、积极履职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成立应急小分队,主动接受辖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5个小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对责任小区涉及湖北、重庆、广州、深圳、温州等疫情较为严重的“四类人员”开展全覆盖排查并持续进行。同时,利用标语、喇叭等方式对责任区域内的居民开展正面宣传,及时传递上级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努力引导小区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协助全面管控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局机关抽派4名干部参与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捐赠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协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殡葬服务工作。

二、启动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下放低保和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提高救助效率。依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及时予以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努力做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防控到位、突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到位。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动员和规范全县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社会救助,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坚决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行为的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县爱心协会、县义工协会、县抗癌协会等多个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三、严防输入保障民政系统稳定。为更好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及时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实行预约限号登记的公告》,实行工作日婚姻预约限号登记制度,同时在办证大厅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把入口关,下发《通江县民政局机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纪律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要求干部职工进出戴口罩,禁止无故串岗聊天、打堆聚集。设置废旧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坚持每日做好环境消杀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坚持机关干部职工每日报告健康状况。对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公(民)办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全封闭管理,停止探视行为,杜绝与外界无关人员接触。县殡管所取消追悼会和集中祭拜等活动。局机关纪委对人员不到岗、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尽责不认真等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开展不定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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