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1 17:17信息来源:社会救助科 【字体:  

1.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通过调整低保金、临时救助、组织社会捐赠等措施及时救助。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的不再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实行全流程“数字民政”网上办理;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暂停开展复查复核动态管理工作。

2.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密切关注特困人员生活、身体状况,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安排专人对特困人员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定期消毒,落实疫情期间特困人员居家隔离制度,严禁特困人员与湖北回乡人员接触和随意走动,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病毒有人防护”。

3.加大突发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贫困户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给予临时救助;其他生活困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对流动人口中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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