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申请

信件编号: 20210402102917873 来信时间: 2021-04-02 10:17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刘****
内容: 局长你好:首先感谢你局对我信件高度的重视,回复速度非常之快!2021年3月30 日我向你局申请复查,你局2021年4月1日答复,依据《巴中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撤回申请的,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之规定,你局决定不予受理。对此,我通过巴中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你局适用《巴中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试行)显示已于2018年1月3日宣布失效了,请你局再查查是否有法律依据驳回我的复查申请,如没有。麻烦你局,请你局依法受理我的复查申请,也请你局,麻烦你局辛苦的,及时的,依法的处理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1-04-09 15: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你就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2月25日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向我局提出的复查诉求,已于2021年3月11日书面向我局提出撤销复查申请。一是在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期间,我局及时安排专人就你提出的复查事项开展调查,并在征得你本人及你兄长视频、电话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协调处理意见,后因你本人反悔导致已形成的协调处理意见未得以实施;二是鉴于你就同一事项同时向多个部门提出不同信访诉求,我局建议你向南江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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